编辑: ok2015 | 2018-03-22 |
2016 年2月3日, 中海 (海南) 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公司"、"本公司"、"中海海盛")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览海上 寿医疗产业有限公司(下称"览海上寿")的通知,览海上寿的一致 行动人上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上海人寿")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2016 年2月3日,上海人寿经委托投资账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 2,604,39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5%. 本次增持前,上海人寿持有本公司股份 18,374,324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3.16%;
览海上寿持有本公司股份 8,200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的14.11%;
览海上寿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人寿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100,374,324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7.27%. 本次增持后,上海人寿持有本公司股份 20,978,719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3.61%;
览海上寿持有本公司股份 8,200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的14.11%;
览海上寿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人寿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102,978,719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7.72%.
二、后续增持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览海上寿及其一致行 动人不排除计划自本次增持之日起
6 个月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 易)增持公司股份. 鉴于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公司拟向上海览海投资有限公司(下称"览海投资",与 览海上寿互为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发行 291,970,802 股公司股票,本 次发行完成后,览海投资将持有公司 33.43%的股份.公司已收到中国 证监会《关于核准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 ,目前尚未完成发行.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有关承诺 览海上寿及上海人寿承诺,在本次增持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增 持的中海海盛股份.
五、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 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