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我不是阿L | 2018-03-22 |
3 /h 氨和氯化氢报警仪 / 12~100m
3 /h 硫化氢监测仪 / 350m
3 /h 电热干燥箱 / 温度范围 0~300℃ 电子天平,精度 0.0001g / 称重:0~200g 马弗炉 / 0~1000℃ 电子地秤 / 荷重: 3, 000kg 柴油叉车 / 起重: 3, 000kg 在线监测 pH 计(2 套) 在线监测铜离子(1 套) 在线监测镍离子(1 套) 紫外分光光度计(1 套) COD 消解器(2 套) 电导率(1 套) 罗茨鼓风机 (HC-100S) (2 台) 原水泵 SD-40022VBH-SSH(2 台) 在线监测流量计(2 套)
四、污染防治措施和标准 确保生产设施和污染物处理设施正常运转, 实验室废水经专 用管线收集后,与硫酸铜生产工序压滤液、酸雾氨雾洗涤吸收废 水排入厂区废水处理站处理,一类污染物达到《上海市污水综合 排放标准》 (DB31/199-2009)A 级标准,其余污染物达到《排入 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DB31/445-2009)标准后,与生活污水一 并排入嘉定新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氯化物、硫酸雾和含氨废气等经收集、处理达到《大气污染 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1/933-2015)标准和《恶臭(异味)污染 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标准后排放,排气筒高度均不低 于15 米.严格控制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厂界达到《大气污染物 综合排放标准》 (DB31/933-2015) 的限值要求. 厂界噪声达到 《工 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II 类. 危险废物贮存达到《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固体废物的厂内贮存应符合有关标准 和规范. 固体废物分类收集, 硫酸铜生产废泥、 废水处理站污泥、 滤布、废包装容器等危险废物应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五、管理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危 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
2、 贮存和处置危险废物应当符合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 标准》 (GB18597)等相关环境保护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3、落实危险废物经营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污染防 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等.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 录簿,如实记载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情况.危险废物 经营情况记录簿应保存十年.每季度第一个月的
10 日前向市 固废管理中心报告上一季度经营活动情况.
4、 建立、 健全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和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 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设置监控 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本单位危险 废物的管理工作;
选派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兼、专职人员对污 染物排放口进行管理,应责任明确.
5、 对本单位从事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和处置等工作人员和 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 等知识的培训,并做记录;
有关记录应当保存三年.
6、 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从事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处置经营活动,严格控制进厂危险废物的类别和数量;
未经审核同意,不得超量经营.
7、 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规范转移联单的填报, 按照联单填写的内容对危险废物核实验收.不得接收没有危险 废物转移联单的危险废物;
未经市级管理部门许可,不得接收 纸质联单;
不得将危险废物转移给没有处置或利用能力且没有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有关规 定,保管需存档的转移联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