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丶蓶一 | 2018-03-23 |
重要内容提要: 被担保人名称:冠生园(集团)有限公司 为被担保人提供担保的金额:经董事会同意,为冠生园(集团)有限公司提供 累计最高额度为人民币
5000 万元的担保. 反担保情况:本公司与冠生园(集团)有限公司须为对方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截至
2006 年3月25 日,本公司未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人 民币
38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22.55%. 本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06 年3月23 日下午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会议应到董事
9 名, 实到
8 名,独立董事吴弘先生授权委托独立董事杨建文先生参加会议并表决.会议一 致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冠生园(集团)有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2006 年4月1日至
2007 年4月30 日,公司与冠生园(集团)有限公司互相提供以同等额度 为原则的银行流动资金贷款担保,累计最高担保额度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5000 万元) ,双方须为对方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冠生园(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新闸路
1418 号,法定代表人徐明辉,注册资 本人民币 116,000 万元,经营范围:实业投资,食品加工,食品,速冻食品,蜂制品, 饮料,酒,文教体育用品,专用设备,服装,家具,包装材料,家电,不锈钢及搪瓷 制品,电器机械,五金,百货,自营进出口,社会、科研和综合技术服务. 根据冠生园(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
2005 年度会计报表(未经审计) ,截至
2005 1 年12 月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217,992 万元,负债 113,340 万元,净资产 104,652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52%. 冠生园(集团)有限公司不是本公司的直接或间接持有人或持有人的关联方、控 股子公司和附属企业.
三、董事会意见 鉴于冠生园(集团)有限公司的盈利情况、银行信用和实际偿还能力,以及双方 经营活动的需要,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冠生园(集团)有限公司互相提供以同等 额度为原则的银行流动资金贷款担保,累计最高担保额度为人民币伍仟万元(5000 万元) .双方须为对方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本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截至
2006 年3月25 日,公司对外担保数量累计为
3800 万元,均为公司为冠 生园(集团)有限公司的贷款担保.没有发生逾期担保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被担保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
2005 年度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上海白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 年3月25 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