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2018-03-24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ST天业 公告编号:2014-068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 担责任.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149号文 核准,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166,389,351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0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999,999,999.51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176,947.9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7,823,051.55元. 以 上募集资金已由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4年12月10日出具的上会师报字(2014)第2981号《 验资报 告》验证确认.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 《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相关条款,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 下简称 兴业证券 或 保荐机构 )与上海银行徐汇支行、中国建设银行秦皇岛港口专业支行( 以下合称 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银行 )于2014年12月12日分别签署了 《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一、公司分别在上述两家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以下简称 专户 ).

1、公司已在上海银行徐汇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316858-03002458046,截止2014 年12月10日,专户余 额为84,050.00万元. 该专户仅用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公司已在中国建设银行秦皇岛港口专业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13001639508050513904,截止2014 年12月10日,专户余额为15,000.00万元. 该专户仅用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 用途.

二、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应当共同遵守 《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 支付结算办法》、 《 人民币银行 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兴业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进行监督. 兴业证券应当依据 《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 ―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 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应当配合兴业证券的调查与查询.兴 业证券每次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公司授权兴业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张洪刚、吴志平可以随时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 户的资料;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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