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里红妆 | 2018-03-24 |
4 年度上限 董事会建议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以及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 止财政年度之年度上限如下: 以往交易款额 (不包括增值税) 由二零一三年 由二零一三年 由二零一四年 截至 截至 四月一日起 十月一日起 四月一日起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三年 至二零一三年 至二零一四年 至二零一四年 三月三十一日 三月三十一日 九月三十日 三月三十一日 七月三十一日 止财政年度 止财政年度 止期间 止期间 止期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21,519 16,229
308 310
0 建议年度上限款额 (不包括增值税) 截至二零一五年 截至二零一六年 截至二零一七年 三月三十一日止 三月三十一日止 三月三十一日止 财政年度 财政年度 财政年度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70,000 200,000 300,000 年度上限乃在参考:(i)中国的低端白酒市场现时的市况;
(ii)该等新产品的预期销 售额;
(iii)本集团的未来发展计划;
(iv)本集团现时在中国经销白酒产品之庞大经销 渠道及网络;
及(v)中国市场对鸭溪品牌的悠久历史的认知及认识后始行厘定. 订立2014经销合同之理由及利益 於二零一一年四月一日,本集团与贵州鸭溪订立2011经销合同 (经日期为二零一三 年五月二十九日之补充协议所补充) .,贵州鸭溪向本集团供应该等高端产 品,有效期由二零一一年四月一日起至二零一三年九月三十日为止.本集团於中 国拥有完善的销售渠道及网络.订立2011经销合同可以方便利用现有庞大的销售 渠道及网络销售该等高端产品,从而提高现有庞大销售渠道及网络的效益及分销 能力. 董事认为与贵州鸭溪建立长远稳定关系对本公司至为重要,因为本公司藉此可以 就所需的产品获得迅速及稳定的供应、减低经营风险及保证本公司产品分销补给 顺畅.
5 该等新产品主要供应低端市场.董事相信2014经销合同将会令本集团之低端产品 系列更加丰富,而为着配合中国白酒消费市场的转变,此举亦有利加快实现本集 团扩大低端产品系列的策略. 2014经销合同乃在本集团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订立.董事 (不包括独立非执行董 事,因彼等将会在考虑独立财务顾问所提供之意见后,始行表达见解) 认为2014经 销合同之条款以及四饨兄灰 (包括年度上限) 乃公平合理,亦符合本公司 及股东之整体利益. 上市规则之含义 贵州鸭溪为一间由梁国锋先生拥有20%权益及由梁国明先生拥有80%权益之公司. 由於梁国锋先生和梁国明先生均为梁国兴先生 (本公司执行董事、主席及行政总裁) 之堂弟 (於本公告刊发日期,梁国兴先生拥有664,142,500股股份之权益,约相当於 本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其中之49.02%) ,贵州鸭溪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而根 市规则第14A章,根2014经销合同进行之交易因此构成本公司之持续关连交易. 梁国兴先生 (本公司执行董事、主席、行政总裁及控股股东) 於2014经销合同中拥 有重大利益,彼已於董事会会议上放弃就批准2014经销合同 (包括年度上限) 之决 议案投票. 鉴於就贵州鸭溪根2014经销合同向本公司供应该等新产品而言,经参考本集团按 全年基准根2014经销合同须向贵州鸭溪支付之估计年度上限计算,若干适用百 分比率高於5%,而根2014经销合同应付之年度代价金额亦超过10,000,000港元, 因此,根鲜泄嬖虻14A章,2014经销合同须遵守有关的报告、年度审阅、公告 及独立股东批准规定.本公司将会召开股东特别大会,敦请独立股东批准2014经销 合同及四饨兄灰 (包括年度上限) .梁国兴先生及其联系人士须於股东特 别大会上放弃就批准2014经销合同 (包括年度上限) 而提呈之决议案投票. 本公司已经成立独立董事委员会,以考虑2014经销合同 (包括年度上限) 的条款及 根鲜泄嬖虻墓娑嶂贫ǖ哪甓壬舷.本公司已委聘华富嘉洛企业融资有限 公司为本公司之独立财务顾问,就2014经销合同之条款及年度上限之公平及合理 程度,向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提供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