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会说话的鱼 | 2018-03-26 |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本半年度报告内的财务信息按照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及相关法规编制.
四、 公司负责人 魏建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李凤珍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 (会计主管人员) 卢彩娟 声明:保证 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目录
第一节 释义
6
第二节 公司简介
7
第三节 会计数筒莆裰副暾
11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3
第五节 董事会报告
22
第六节 重要事项
32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40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46
第九节 财务报告 (未经审计)
47
第十节 备查文件目录
192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A股」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内资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并以人民币买卖 (股份代号:601633) ;
「A股股东」 指 A股持有人;
「公司章程」 指 本公司的组织章程,经不时修订、修改或以其他方式补充;
「董事会」 指 本公司董事会;
「公司」 或 「本公司」 或 「长城汽车」 指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於中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H股及A 股分别於香港联交所及上交所上市;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竞争业务」 指 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及其他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集团」 指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H股」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境外上市外资股,在香港联交 所主板上市并以港元买卖 (股份代号:2333) ;
「H股股东」 指 H股持有人;
「 《香港上市规则》 」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经不时修订) ;
「香港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标准守则》 」 指 《香港上市规则》 附录十所载的 《上市公司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 则》 ;
「非公开发行」 指 本公司拟向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不超过83,391.24万股A股股票, 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
「报告期」 或 「本报告期」 指 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6个月;
「香港证监会」 指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 《证券及期货条例》 」 指 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 (经不时修订) ;
及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零一六年中期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