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yy888555 | 2018-03-28 |
10 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1、本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 、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 生产经营状况正常;
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 品销售价格未发生重大变化;
主营业务目标进展情况正常.
2、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3、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
4、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5、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7、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8、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9、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10、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 上市保荐人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人情况 上市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南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
26 楼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 号大都会广场
19 楼 联系
电话: (020)87555888 传真: (020)8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