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lay | 2018-03-28 |
2011 年年度报告公司治理章节的补充披露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2 年2月29 日在巨 潮资讯网披露了《2011 年年度报告》 ,本次依据深圳监管局关于上市公司在年报 中对治理非规范情况进行特别披露的要求, 现将公司治理非规范情况进行补充披 露: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六节"公司治理"一"公司治理情况"第2项"关 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关系" ,原披露内容为: "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能依法行使其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没有直接 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公司具有独立的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和内部机构能够独立运作. " 现对该内容补充披露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能依法行使其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没有直接 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公司具有独立的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和内部机构能够独立运作.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提供未公开信息等治理非规范情况. " 特此公告.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 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