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芳甲窍交 | 2018-03-29 |
6 C 2.1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来自客户合约的收益 本集团於本年度首次应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已取代国际会 计准则第18号收入、国际会计准则第11号建筑合约及相关诠释. 本集团追溯应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并於首次应用日期 (即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 确认 首次应用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於首次应用日期的任何差额於期初保留利润 (或权益之其他部 分,如适用) 中确认,且并无重列比较资料.此外,根什莆癖ǜ孀荚虻15号的过渡条文, 本集团选择仅就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尚未完成的合约追溯应用该准则.因此,由於比较资料 乃根驶峒谱荚虻18号、国际会计准则第11号及有关诠释编制,若干比较资料未必具有可 比性. 本集团确认制造及销售光缆的收入. 有关应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所产生之本集团履约义务之资料於附注3披露. 首次应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产生的影响概述 截至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客户预付款人民币815,000元已重新分类至合约负债. 2.2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 於当前年度,本集团已应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修订本) 提早还 款特性及负补偿及其他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相关的相应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就1) 金融 资产及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2)金融资产及融资租赁应收款的预期信贷亏损 ( 「预期信贷亏 损」 ) ,及3)一般对冲会计法引入新规定. 本集团已根什莆癖ǜ孀荚虻9号所载的过渡条文应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即将分 类及计量规定 (包括预期信贷亏损模式项下减值) 追溯应用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 (首次应用日 期) 尚未取消确认的工具,且并无将该等规定应用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已取消确认的工具.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