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8-04-01 |
0 质押 107,817,600 国有法人 邱锦才 3,654,256 0.83
0 未知 其他 阎占表 2,999,900 0.68
0 未知 其他 林云方 2,906,800 0.66
0 未知 其他 王瑰 1,968,825 0.45
0 未知 其他 领航投资澳洲有限公 司-领航新兴市场股 指基金 ( 交易所) 1,715,449 0.39
0 未知 其他 吕坤钰 1,369,655 0.31
0 未知 其他 张超 1,360,000 0.31
0 未知 其他 许艺桥 1,323,700 0.30
0 未知 其他 和金星 1,015,300 0.23
0 未知 其他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 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 数量 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 217,936,408 人民币普通股 217,936,408 邱锦才 3,654,256 人民币普通股 3,654,256 阎占表 2,999,900 人民币普通股 2,999,900 林云方 2,906,800 人民币普通股 2,906,800 王瑰 1,968,825 人民币普通股 1,968,825 领航投资澳洲有限公司-领航新兴 市场股指基金 ( 交易所) 1,715,449 人民币普通股 1,715,449 吕坤钰 1,369,655 人民币普通股 1,369,655 张超 1,36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360,000 许艺桥 1,323,700 人民币普通股 1,323,700 和金星 1,015,300 人民币普通股 1,015,3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明 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其他股东之间不 存在关联关系及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 人;
公司未知其他股东相互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 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 2017年3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变动比率 ( %) 变动原因 应收票据 372,793,334.69 860,430,775.06 -56.67 由于本期销售收入回收 货款减少所致. 应收账款 1,510,796,062.38 819,019,508.07 84.46 由于本期销售收入回收 货款减少所致. 预付款项 267,850,428.06 126,358,598.37 111.98 由于本期预付材料款增 加所致. 开发支出 1,659,637.91 31,681,113.67 -94.76 由于开发支出转为无形 资产所致. 应付账款 671,542,156.11 407,822,684.53 64.67 由于本期应付材料款及 工程款增加所致. 应交税费 5,887,335.53 20,497,361.37 -71.28 由于本期上缴增值税较 多所致. 应付利息 1,470,379.17 705,614.58 108.38 由于本期银行借款利息 增加所致. 现金流量表 2017年3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变动比率 ( %) 变动原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8,269,352.01 91,011,982.22 205.75 由于本期购买商品支付 的现金较同期减少所 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1,758,388.28 -2,897,947.87 由于本期购置固定资产 和对子公司投资支付的 现金较同期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6,526,165.57 342,132,429.08 由于本期偿还银行借款 增加所致. 利润表2017年1-3月2016年1-3月 变动比率 ( %) 变动原因 营业税金及 附加 15,613,714.91 9,008,382.43 73.32 由于本期出口产品免抵 税额计提税金增加. 销售费用 42,226,876.56 22,738,851.07 85.70 由于本期运费等增加所 致. 投资收益 24,223,429.98 -322,149.77 由于本期联营企业实现 利润增加所致. 营业外收入 939,420.09 19,592.66 4,694.76 由于本期收到营业外收 入较上期增加所致. 营业外支出 1,990,782.86 624,016.73 219.03 由于本期支付的营业外 支出较上期增加所致. 少数股东损 益24,406,632.51 548,663.67 4,348.38 由于本期利润增加所 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10年5月,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承继持有神马股份股权时在收购报 告书中承诺:支持神马股份根据其业务发展需要,由神马股份选择合适的时机以自有 资金收购、定向增发或其他方式,整合尼龙化工产业,构建完整的尼龙化工产业链. 2013年12月,中国证监会发布 《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 证监会公告[2013]55号). 根据该 指引的规定,2014年11月,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对上述承诺进行规范,承诺在未来两年 内解决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历史遗留问题,由上市公司采取适当方式、选 择适当时机完成对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收购. 2016年11月14日,中国 平煤神马集团为履行承诺,支持公司整合尼龙66产业链,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筹划 和启动了重大资产重组,拟通过股权委托管理的方式,将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 公司注入上市公司. 在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推进过程中,公司发现河南神马尼龙化工 有限责任公司存在锅炉排放不达标、与相邻企业防火间距不足等事项,在该等事项解 决前,将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纳入上市公司,会存在较大的风险,因此,导 致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为履行承诺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无法实施,也使得中国平煤神 马集团原承诺无法如期履行.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将尽早解决相关问题,早日将河南 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注入上市公司.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 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郑晓广 日期 2017年4月26日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