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zqmzc | 2018-04-04 |
2008 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2009 年1月1日起施行的《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 (国税发[2009]3 号) 以及
2018 年11 月7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 的通知》 (财税[2018]108 号)等规定,自2018 年11 月7日起至
2021 年11 月6日止, 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上述 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 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其他 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十
二、本次回售行权机构
1、发行人: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上杭县紫金大道
1 号 联系人:黄隆 联系方式:0597-3833049 邮政编码:364200
2、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写字楼
2 座33 层 联系人:王帅帆、惠倩颖 联系方式:010-65051166 邮政编码:100004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联系
电话:021-38874800 邮政编码:200120 特此公告.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一九年六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