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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ky.cn/page/html/zc.php 1/5 机构章程 当前位置 关于我们 基金会简介 机构章程 组织架构 理事会 大事记 联系我们 紫金矿业慈善基金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基金会的名称是紫金矿业慈善基金会,简称紫慈基金会.英文译名是Zi jin Mining Charity Foundation. 第二条 本基金会属于非公募基金会. 第三条 本基金会的宗旨:致力公益慈善事业,履行企业公民责任,推动社会和谐进步,促进环境生态平衡. 第四条 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来源于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捐赠. 第五条 本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业务主管单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第六条 本基金会的住所: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紫金路紫金大楼.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
(一)开展扶贫、济困、赈灾等社会救助工作;
(二)开展助学助教、环境保护等公益慈善事业;
(三)其它符合本基金会宗旨的社会慈善活动.
第三章 组织机构、负责人 第八条 本基金会由5-25名理事组成理事会.本基金会理事每届任期为5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九条 理事的资格:
(一)赞同本基金会的宗旨,认同并执行本基金会章程;
(二)热爱公益事业;
(三)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记录. 第十条 理事的产生和罢免:
(一)第一届理事由业务主管单位、主要捐赠人、发起人分 别提名并共同协商确定
(二)理事会换届改选时,由业务主管单位、理事会、主要捐赠人共同提名候选人并组织换届领导小组,组织全部候选人共 届理事;
(三)罢免、增补理事应当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四)具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得同时在理事会任职;
今天是 加入收藏 | 联系我 机构章程 2018/3/29 上午11:41:59 星期四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动态资讯 信息公开 公益活动 志愿者 2018/3/29 机构章程-首页 http://csjjh.zjky.cn/page/html/zc.php 2/5
(五)理事连续两年未能亲自出席理事会会议,其理事资格自动取消,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六)理事如有严重违背本章程的行为或损坏本基金会利益,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罢免;
(七)理事的选举和罢免结果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十一条 理事的权利和义务:
(一)享有本基金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基金会活动,并对各项活动享有知情权;
(三)对本基金会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四)执行本基金会的决议;
(五)维护本基金会的合法权益;
(六)完成本基金会交付的工作;
(七)向本基金会反映情况,提供建议和相关信息;
(八)理事对任职期间知悉的基金会未公开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保密义务在其离职后五年内存续. 第十二条 本基金会的决策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选举、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三)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包括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计划;
(四)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审定;
(五)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六)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和代表机构的设立、注销和变更;
(七)决定由秘书长提名的副秘书长和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