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 2018-04-08 |
一一一
一、 、 、 、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01 年11 月,华蓥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蓥天然气" )向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诉四川爱众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爱 众集团" )和第三人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安爱众、公司" ) 侵犯其城市管道天然气经营权( (2001)川经初字第
54 号) ,其诉讼请求为:
1、 判令爱众集团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恢复原状;
2、判令爱众集团赔偿因侵 权行为给其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
5000 万元;
3、判令爱众集团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用.有关本案的其他情况详见公司于
2005 年4月18 日在《中国证券报》 、 《上海 证券报》 、 《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四 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中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部分. 二二二
二、 、 、 、诉讼进展及 诉讼进展及 诉讼进展及 诉讼进展及结果 结果 结果 结果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于
2002 年3月27 日裁定中止本经营权侵权纠纷案件诉 讼.在中止诉讼期间,经过爱众集团多方努力和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协调,三方 当事人达成和解.
2010 年5月26 日,爱众集团收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01)川经 初字第
54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予原告华蓥天然气撤回起诉;
一审案件 受理费
312012 元,减半收取
156006 元由原告华蓥天然气承担. 三三三
三、 、 、 、本次诉讼结果 本次诉讼结果 本次诉讼结果 本次诉讼结果对公司 对公司 对公司 对公司的影响 的影响 的影响 的影响 上述裁定结果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四四四
四、 、 、 、截止本公告日 截止本公告日 截止本公告日 截止本公告日, , , ,公司 公司 公司 公司( ( ( (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 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 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 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 ) ) )没有其他尚未披露 没有其他尚未披露 没有其他尚未披露 没有其他尚未披露的重 的重 的重 的重 大诉讼和 大诉讼和 大诉讼和 大诉讼和仲 仲仲仲裁事项 裁事项 裁事项 裁事项. . . .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0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