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XB156399820 | 2019-09-03 |
一、合同签署概况
2012 年12 月19 日,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锅股份" 或"公司" )控股子公司浙江西子联合工程有限公司、浙江西子联合设备成套有 限公司与杭州新概念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在杭州签署了 《乐平矿务局北部矿区煤矸 石综合利用电厂工程总承包合同》 ,合同总金额 51,600 万元.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杭州新概念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孟列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主营业务:服务:节能产品、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推广;
销售:节能产品、电子产品、家具. 住所:杭州市上城区庆春路
11 号11 层A座公司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与该公司未发生类似业务.
3、履约能力分析:杭州新概念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发包人:杭州新概念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承包人:浙江西子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西子联合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2、签署时间:2012 年12 月19 日
23、工程内容:建设 2x220t/h 循环流化床锅炉 + 2x50MW 凝汽式发电机组
4、合同总金额:51,600 万元
5、付款方式 (1)定金:本合同签订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人民币
500 万元定金,合 同生效. (2)预付款:锅炉、汽轮发电机组订货完成前
7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 的20%作为预付款. (3)进度款: ①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10%;
②土建具备开工条件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10%;
③锅炉钢架第一车发货到现场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10%;
④相关设备安装完毕, 具备试验条件或者试运行通过后
7 个工作日内,分别 支付合同总价的 5%或10%,共计 45%. (3)剩余 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支付.
6、总承包工期:合同生效后
18 个月.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 合同价格为人民币 51,600 万元, 占公司
2011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3%. 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
2012 会计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将对公司未来年度 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且对本公司拓展同类市场份额具有重要的意 义.
2、本合同系公司日常性经营行为,对本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无重大影 响.
五、风险提示 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