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r9梯 2018-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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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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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投资.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2 年6月27 日至

2022 年6月26 日 税务登记证号码:91320100598010384F 通讯方式:南京市溧水区洪蓝镇金牛北路

262 号

三、《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2019 年3月1日,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与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各方 甲方(转让方):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目标公司: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二)标的股份 甲方同意向乙方转让其合法持有的目标公司 3,000 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 5.17%, 以下简称 标的股份 ) , 乙方同意受让标的股份.

(三)转让价款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次标的股份转让的每股价格以本协议签署日 的前一交易日(即2019 年2月28 日)目标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定价 基准,确定每股转让价格为 14.80 元(指人民币元,下同),标的股份的合计转 让价款为 444,000,000.00 元.

2、本协议签订日至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日期间,若目标公司以送红股的方式 进行利润分配或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则甲方应将标的股份相应派送的股份 作为标的股份的一部分一并过户予乙方,且转让价款不进行调整.

(四)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款应由乙方按如下方式支付至甲方指定 的收款账户: 自标的股份完成登记过户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 乙方向甲方支付本次标的股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4 份转让价款的 100%.

(五)争议解决与违约责任

1、凡因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之相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 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将有关应争议提呈本协议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 院通过诉讼解决.

2、本条所述之争议包括各方对本协议效力、协议内容的解释、协议的履行、 违约责任、以及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等发生的一切争议.

(六)股份过户 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签订后

5 个交易日内将标的股份过户登记到乙方名下, 若 因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相关规定致使标 的股份过户登记延误的,上述过户登记期限可相应延长.

(七)协议解除

1、任何一方依照本协议约定单方解除本协议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各 方,本协议自解除通知发出之日起双方尚未履行的义务终止履行.

2、本协议的变更及终止不影响本协议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要求其他各方承 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八)其他事项

1、与筹备、谈判、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相关的税款和费用,均应由各方依照 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各方在本协议或其他文件另有书面约定的除外;

法律 法规未作规定且各方未做事先书面约定的费用,则由发生费用的一方自行承担.

2、本协议自各方加盖各方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正本一式六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目标公司备案一份,其余用于办理相关审批、公证、登记、备案手续.

四、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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