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棉鞋 | 2018-04-12 |
2006 年4月26 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及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方式
(一)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 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所审议的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表决方式, 流通股股东可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该上市公 司董事会应向流通股股东就表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投票. 本公司董事会同意 作为征集人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 有关征集投票权的 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见公司
2006 年4月17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 《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的《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权分 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委托征集函》 .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 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 决票进行统计,具体判断标准如下: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征集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以最后一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
(三)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流通股股东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有利于流通股股东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则表决结果对 未参与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投票表决或虽参与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投票表决但投反 对票或弃权票的股东仍然有效.
四、相关股东会议现场登记办法
(一)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 件) 、持股凭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 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
4、由非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 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营业执照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