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 2018-04-12 |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资质的单位编制.
2、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 (两个英文段作一个汉字).
3、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 止地点.
4、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5、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6、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 宅、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 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7、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 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 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 影响的其他建议.
8、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 目,可不填.
9、 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 复. 第 1页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大光商墅二期工程(重新报批) 建设单位 昆山大鸿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王浩 联系人 刘振怡 通讯地址 昆山市花桥镇
312 国道北侧、徐公桥路西侧 联系电话
17751225536 传真 ― 邮政编码
215332 建设地点 昆山市花桥镇
312 国道北侧、徐公桥路西侧 立项审批部门 ― 批准文号 ―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 代码 K7010 房地产开发经营 占地面积 (m2 ) 143743.0 绿化面积 (m2 ) 35935.75 总投资 (人民币)
160000 万元 其中: 环保投 资(人民币)
50 万元 环保投资 占总投资 0.03% 环评经费 ― 预期投产日期
2019 年12 月 原辅材料(包括名称、用量)及主要设施规格、数量(包括锅炉、发电机等): 本项目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项目,非工业类项目,无原辅材料、设备使用情况. 水及能源消耗 名称 消耗量 名称 消耗量 水(t/a) 242530.8 燃轻质柴油(t/a) ― 电(度/年)
200 万 燃气(标立方米/年) ― 燃煤(t/a) ― 其他(蒸汽,吨/年) ― 废水(工业废水、 生活污水√)排水量及排水去向 项目实施后执行雨污分流排水制,雨水纳入市政雨水管网,就近排入附近河道.生 活污水量 180570.32t/a(494.71t/d),经市政污水管网接入昆山市花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 到 《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32/1072-2007) 表2标准(该标准中未规定的其他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表1一级 A 标准)后,尾水排入小瓦浦河. 放射性同位素和伴有电磁辐射的设施的使用情况 无. 第 2页 工程内容及规模:(不够时可附另页)
1、项目由来 昆山大鸿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
2016 年1月申报建设的 大光商墅二期工程 已 通过昆山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昆环建【2016】0171 号),其申报内容主要为: 项 目总投资
160000 万元人民币,新建设占地面积为
143743 平方米,建筑面积为
305888 平 方米的商业、办公和商业配套设施项目 . 现因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现项目现状与原环评申报内容存在重大变化情况,其变化 内容主要如下: ①设计方案发生变化,项目平面布局有所调整. ②总建筑面积由 305888m2 变为 322382m2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由 232342m2 变为 232387m2 ,地下建筑面积由 73546m2 变为 89995m2 . 根据《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15】256 号)文件 中的管理要求, 建设项目存在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现有审批权限重新报批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因此,昆山大鸿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新向昆山市环境保护局 报批了 大光商墅二期工程 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 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 年)要求, 该项目属于房地产中 房地产开发、宾馆、酒店、办公用房等 ,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受昆山大鸿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南京源恒环境研究所有限公司接受了《光商 墅二期工程(重新报批)》编制工作,并开展了现场踏勘、资料收集、整理工作.评价 单位在掌握了充分的资料数据基础上,对有关环境现状和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 后,编制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