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8-04-12 |
图书馆及行政 楼一栋,建筑面积 4836.74 O;
学生宿舍两栋,建筑面积 8832.37 O;
学生食堂及风 雨操场一栋,建筑面积 4470.27 O;
运动场包含
400 米运动场、篮球场及排球场等;
地下机动车位
56 个,地面机动车位
50 个;
此外,还包括大门、绿化景观、场地硬化、 给排水、电力、通讯等综合管线、监控设备等配套设施.项目拟于
2016 年10 月开工 建设,于2018 年3月竣工,建设周期约
18 个月. 目前,项目已进入前期工作阶段,项目经新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新都发改审批 [2015]120 号 文,下发了《关于新都区毗河中学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 建议书)的批复》 ,同意项目开展相关前期工作;
同时,新都区国土局出具情况说明: 项目选址符合经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的《成都市新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 》 ;
此外,新都区规划管理局以选字第
510114201510023 号文,出具项 目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项目建设符合城乡规划要求.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 产业政策和新都区的城乡规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
253 号令)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中的有关规 定,该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成都市新都区兴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特委 托成都宁沣环保技术有限单位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 立即进行了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并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和相关规定,编制本项目的环 境影响报告表.
二、工程地理位置 本项目位于新都区新都镇万和村,南侧紧临工业大道,北侧紧临拟建的特殊教育 学校,东西两侧均紧临规划道路.项目所在地理位置见附图 1.
三、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为初中教育业,根据
2011 年3月37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
9 号文《产业 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和2013 年2月16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
21 号文 《国 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有关条款的的决定》修正))》有关政策规定,该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规定的范围.同时,依据《促进 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 号文)的相关规定,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法
3 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为允许类项目. 同时,项目经新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新都发改审批[2015]120 号 文,下发了 《关于新都区毗河中学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同意项 目开展相关前期工作. 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当前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四、项目规划及选址符合性分析 (1)项目规划符合性分析 《成都市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明确提出, 十二五 时期成都教育事 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率先在中西部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教育事业发展主要指标达到 中等发达国家同期先进水平,把成都建设成为全国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区.本 项目的建设,在对成都教育资源配置和实现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方面将起到基础性作 用. 在《新都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提出深入推进城乡 教育资源均衡化,建成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打造优质教育聚集区、职 业教育示范区.到2015 年,优质教育资源占服务区域的 85―90%.鼓励社会办学, 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