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王子梦丶 | 2018-04-13 |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全文
1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
2019 年3月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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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2019 年03 月22 日 审计机构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 信会师报字【2019】第ZG10598 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 王娜、马小婕 审计报告正文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泰科技)财务报表,包括
2018 年12 月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 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 瑞泰科技
2018 年12 月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8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
二、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对 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 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瑞泰科技,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 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 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 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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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关键审计事项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一)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
三、重要会计 政策、会计估计 注释(十一)所述的 会计政策及
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 注释 注释
(二) . 截止
2018 年12 月31 日,瑞泰科技合 并财务报表中应收账款的原值为863,866,315.65 元,坏账准备为159,865,800.52 元. 瑞泰科技管理层在确定应收账款预计 可收回金额时需要评估相关客户的信 用情况,包括可获抵押或质押物状况 以及实际还款情况等因素. 由于瑞泰科技管理层在确定应收账款 预计可收回金额时需要运用重大会计 估计和判断,且影响金额重大,为此 我们确定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为关键 审计事项. 审计应对: 我们就应收账款的可收回 性实施的审计程序包括:
1、 测试管理层与应收账款日常可收回 性,并评估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
2、 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进行减值测 试的相关考虑及客观证据,关注管理 层是否充分识别已发生减值的项目;
3、 对于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选取样本,复核管理层对预计未来可 获得的现金流量做出估计的依据及合 理性;
4、 对于管理层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评价了管 理层确定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是否合 理;
5、 实施了函证程序, 并将函证结果与 管理层记录的金额进行了核对;
6、抽样检查了期后回款情况.
四、 其他信息 瑞泰科技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瑞泰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