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 2018-0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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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担保内容 提供抵押的南宁中恒五宗土地如下表: 位置 土地性质 面积 权属证号 南宁市金阳路东侧、国凯大道南面(地号:450105004206GB00020) 工业用地 94324.78 O 南宁国用 (2014) 第628866 号 南宁市国凯大道南面、金阳路东面(地号:450105004206GB00029) 工业用地 46357.85 O 南宁国用 (2014) 第628874 号 南宁市国凯大道南面、金阳路东面(地号:450105004206GB0028) 工业用地 198866.79 O 南宁国用 (2014) 第628873 号 南宁市金阳路东侧、国凯大道南面(地号:450105004206B00023) 工业用地 139921.97 O 南宁国用 (2014) 第628868 号 南宁市金阳路东侧、国凯大道南面(地号:450105004206GB0021) 工业用地 134690.09 O 南宁国用 (2014) 第628871 号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 99.99%控股的子公司,公司董事会根据梧州制药的经营情 况、资信状况以及对其的控制情况,认为本次担保风险可控,担保对象具有足够偿 还债务的能力,同意对该公司核定担保额度. 该担保事项属董事会权限,无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5.08 亿元,均为本 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下属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生效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决议》 .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11 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