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丶蓶一 | 2018-04-16 |
2018 年11 月,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评价, 全省空气质量总体优良,优良天数比例为 98.
5%.其中优级天数比例 为77.6%,良级天数比例为 20.9%,轻度污染天数比例为 1.5%,无中 度污染和重度污染天.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以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 入颗粒物、 细颗粒物、臭氧、 一氧化碳
6 项指标进行计算)评价,2018 年11 月,空气质量排名靠前的分别是五指山、保亭和乐东,排名靠后 的分别是万宁、海口和澄迈.2018 年11 月全省
18 个市县(三沙市除 外)城市(镇)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如下: 排名 城市 环境空气质量 综合指数 排名 城市 环境空气质量 综合指数
1 五指山市 1.571
10 东方市 2.247
2 保亭县 1.750
11 琼海市 2.283
3 乐东县 1.768
12 临高县 2.291
4 陵水县 1.890
13 文昌市 2.352
5 白沙县 2.008
14 儋州市 2.368
6 琼中县 2.059
15 屯昌县 2.398
7 定安县 2.083
16 澄迈县 2.484
8 昌江县 2.142
17 海口市 2.544
9 三亚市 2.160
18 万宁市 2.557 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
2018 年12 月17 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