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鱼饵虫 | 2018-04-21 |
3.2.2 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2.3 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 建安 B 类证). 3.2.4 贰 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 类别为 建筑工程.?或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需在本市企业任职,发证单位为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培 训机构是东莞市建筑业协会培训中心或东莞市建设培训中心),专业类别为: ;
【可接受小 型工程项目负责人时采用】 3.2.5 拟投入本工程的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 开展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东建市〔2014〕9 号)的要求. 3.2.6 根据《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 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 3.3 其他要求: 3.3.1 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 案 企业资质栏 的 资质名称 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 3.1 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3.3.2 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 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交易企业库已开发相 关检测功能,投标人应通过此功能进行检测),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 限制投标或承接 工程 状态. 3.3.3 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 名称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http://www.dgzb.com.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3.3.4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3.5 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根据《东莞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东建[2017]9 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是
9 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大于等于
90 分的企业【选用】. 3.4 本次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 或吊销等情形. 3.6 如为省外进粤建筑企业,企业及其在广东省开展建筑活动的人员已在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 登记平台 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4.招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