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贾雷坪皮 | 2018-04-28 |
10 元2. 痛症治疗 每次
50 元 每次
100 元3. 眼镜配置 每副
100 元 每副
50 元
(二) 服务目标 4. 五间健康中心的目 标服务水平(首三年) 痛症诊所:
3750 人次 复康班:
1800 人次 痛症诊所:
6000 人次 复康班:
2160 人次 5. 五间健康中心的目 标服务开展期 签订服务协议的六个月内 三间中心:签订服务协 议的六个月内 两间中心:签订服务协 议的一年内
4 成立两个工作小组之跟进事宜(1) 主席选举5. 主席宣布社区健康服务工作小组及社区健康设施及社区健康宣传计划工作小组的主席选举开始.他询问各位议员是否有提名.6. 谭惠珍议员提名方平主席担任社区健康服务工作小组主席,潘小屏议员和议.7. 主席宣布由於只有一名候选人, 他本人自动当选为社区健康服务工作小组主席.8. ?伟文议员提名罗竞成议员担任社区健康设施及社区健康宣传计划工作小组主席,潘小屏议员及张慧晶议员和议.9. 许祺祥议员提名林立志议员担任社区健康设施及社区健康宣传计划工作小组主席,林绍辉议员和议.10. 主席宣布就上述工作小组人选进?投票.候选人罗竞成议员所得票?为13 票;
候选人林立志议员所得票?为5票.11. 主席宣布罗竞成议员当选为社区健康设施及社区健康宣传计划工作小组主席.(2) 工作小组成员(包 括邀请相关专业人士)12. 就邀请各委员加入两个工作小组,主席表示秘书处将发信跟进有关事宜.(会 后注:秘书处已於4月30 日发信邀请各委员加入两个工作小组.) 13. 就邀请相关专业人士加入两个工作小组,葵青民政事务专员以投影片简介建议人选.14. 林立志议员的意见如下:(i) 他认为黄仰山教授有相关经验亦曾担任相关公职,是合适的人选.但在牙科护理方面,他建议可考虑邀请曾经担任类似公职或在牙科护理方面人脉较广的专业人士.基於此,他不肯定王5春美博士是否最理想的人选.(ii) 在社区健康设施方面,他建议邀请工程学系的专业人士加入委员会.他认为有关专业人士既可就设施的摆放位置及安全性给予意见,又能提供技术上的支援.(iii) 另外,他建议邀请眼科医生或有关专业人士加入,为计划中眼科护理部份提供专业意见.15. 许祺祥议员建议邀请其他区域人士加入委员会,透过他们反映地区的需要.16. 罗竞成议员认为王春美博士的履历,符合成为委员的条件.他表示支持邀请王博士加入委员会.17. 黄耀聪议员的意见如下:(i) 他认为黄仰山教授和王春美博士都是相对独立的专业人士,是合适的人选,即使他们或缺知名度或参与公职的经验亦能胜任委员或顾问的工作,为计划提供宝贵意见.(ii) 另外,他提议邀请长者服务工作者参与委员会,以掌握长者的实际需要.18. 专员的回应如下:(i) 就物色人选,他认为来自院校的人选可能相对较为独立.(ii) 综合各委员的意见,他建议先发信邀请黄仰山教授和王春美博士,同时亦会继续物色更多合适的专业人士加入委员会.(会 后注:黄仰山教授和王春美博士已答允加入社区健康服务工作小组.)
6 社区健体设施之跟进事宜(社 区重点项目文件第4/2014 号)19. 葵青民政事务助理专员简介上述文件.20. ?国华议员询问附件(一 )表格内的「大约面积」的计算方式,以及「场内现时有否安装其他设施」如何定义.21. 葵青民政事务助理专员的回应综合如下:(i) 附件(一 )是 根饕樵碧峁┑淖柿险隙.秘书处曾经就部分不清晰的地方向有关议员索取进一步的资料,但有部分尚未收到相应的回覆.(ii) 表格中的「大约面积」所标示的「件数」表示由议员建议的地点能容纳健体设施之约数.至於「场内现时有否安装其他设施」,用以标示有关地点现时有否其他设施,有关资料可为安装及/或拆卸之安排作参考之用.22. 徐生雄议员认为附件(一 )表达有欠清晰,他认为应该加入备注栏列明就有关建议之跟进安排及进度.23. 许祺祥议员询问现时会否计划於房屋署的地点设置健体设施,并希望进一步了解房屋署的立场以及技术上等问题.24. 林绍辉议员的意见如下:(i) 他认为探讨「场内有否足够的健体设施」比「场内现时有否安装其他设施」更为重要.(ii) 他认为设施的类型和大小要切合居民实际需要及场地可用空间.就此,他认为应作详细研究.25. 林立志议员的意见如下:(i) 他认为健体设施的设置地点,除了要考虑场内现时有否安装其他设施,亦应考虑现有的设施能否符合居民的需要、地理位置、现有设施的损耗程度等.(ii) 他认为屋内的地点较为方便居民,使用率亦相对较为高.就7此,他询问房屋署现时的意向为何,并希望房屋署理解居民的需要,积极考虑於屋内设置健体设施,让居民受惠.(iii) 他询问由议员建议的地点将如何分配,所建议的地点会否受选区或其他因素所限制.26. ?国华议员表示秘书处未曾就建议地点联络他进一步查询详情.他询问各部门如何跟进议员的建议以及是否会落实有关优先於葵涌东北设 置健体设施的计划.27. 徐晓杰议员的意见如下:(i) 他询问房屋署就安装健体设施有何难处,为何未能於第一阶段期间作出回覆.(ii) 他邀请房屋署就两个方案的可行性作出回应:(1)房屋署提供场地供民政处安装健体设施,并由民政处负责维修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