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 2018-05-01 |
二、关于经济行为的说明 根据委托人提供的《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纪要 及决议》,华圣铝业公司拟向溢鑫铝业公司转让的19万吨电解铝产能指标,故本次 评估目的即确定华圣铝业公司所持有的19万吨电解铝产能指标的投资价值,为拟进 行的指标转让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3
三、关于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的说明
(一)评估对象 评估对象是华圣铝业公司19万吨电解铝产能指标的投资价值.
(二)评估范围 评估范围为华圣铝业公司19万吨电解铝产能指标.
四、关于评估基准日的说明 本次评估的基准日为2018年12月31日. 选定该基准日主要考虑该日期与评估目的预计实现的时间相近,以保证评估结 果有效服务于评估目的,尽量减少和避免评估基准日后的调整事项对评估结果造成 较大影响.
五、可能影响评估工作的重大事项说明
(一)权属等主要资料不完整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 无
(二)未决事项、法律纠纷等不确定因素 无
(三)重要的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情况 无
(四)重大期后事项 于2019 年3月20 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发布《财政部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 公告
2019 年第
39 号,自2019 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 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 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 13%.
(五)评估程序受限的有关情况、评估机构采取的弥补措施及对评估结论影响 的情况 无
六、资料清单 委托人及相关当事方已向评估机构提供如下资料: 1. 委托人及相关当事方营业执照、章程;
2.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生产经营相关资料;
3. 委托人及相关当事方承诺函;
4. 其他相关资料. (本页以下无正文)
4 (此页为委托人暨产权持有单位签字盖章页) 委托人暨产权持有单位(签章):山西华圣铝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2019年6月3日5(此页为委托人暨受让方签字盖章页) 委托人暨受让方(签章):鹤庆溢鑫铝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2019年6月3日 山西华圣铝业有限公司拟向鹤庆溢鑫铝业有限公司转让电解铝产能指标项目资产评估说明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五栋大楼B1栋13层
6 第三部分 资产清查核实情况说明
一、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说明
(一)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 根据评估目的,本次评估对象为华圣铝业公司申报的的19万吨电解铝产能指标 的投资价值. 本次评估范围为19万吨电解铝产能指标.本次拟转让的电解铝产能指标属于华 圣铝业公司,生产厂区位于山西省永济市中山东街26号,核定产能19万吨/年.
(二)企业申报的、账面记录或者未记录的无形资产情况. 本次评估范围内委估资产为账面未记录的无形资产,属于华圣铝业公司可用于 交易的19万吨电解铝产能指标.
(三)企业拥有的表外资产情况 本次评估范围内委估资产为表外资产.
(四)引用其他机构出具报告的情况 本次评估过程中没有利用其他评估机构的工作成果.
二、资产核实总体情况说明
(一)资产核实人员组织、实施时间和过程 根据资产评估规范和资产评估准则,我公司项目组的评估人员于2019年3月对评 估范围涉及的资产进行了核实.核实前,成立了项目经理负责制、按专业分工的资 产核实小组,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现场核实实施计划.现场工作结束后, 对现场核实 情况进行了汇总,对收集的评估资料进行了分类整理. 1.核实工作的主要步骤 (1)指导企业资产申报工作 根据资产评估的工作程序,我公司项目组人员进驻企业后,指导企业在资产自 查的基础上,按照评估机构提供的 资产评估明细表 、 资产状况调查表 及其 填报要求,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进行登记填报,同时,指导企业按项目组事先提交 的 评估资料清单 要求的内容,准备评估所需的相关资料. (2)审查评估基础资料 评估人员在查阅有关会计记录、财务报表和反映评估对象状态、性能、经济技 术指标、形成过程等相关背景资料的基础上,对企业提供的资产申报明细表进行初 步审查,以保证评估的资产不重不漏、数量及价值特征等信息在申报表中反映准确 和完整. (3)现场勘察和数据核实 依据企业提供的资产申报明细表,组织专业对口的评估人员对委估资产进行现 场核实.根据核实结果,由评估人员和企业各职能部门的相关人员共同对原申报明 山西华圣铝业有限公司拟向鹤庆溢鑫铝业有限公司转让电解铝产能指标项目资产评估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