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王子梦丶 | 2018-05-03 |
五、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 本次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经营生产活动必须进行的合理、合规交易,有 助于公司发展主营业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公司
201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价格定价,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关联方已遵循了公正规范处理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 文.
3、 有关交易事项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征求本人意见,并经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六、 保荐人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作为合康变频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机构,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 意见: 合康变频与新能源科技的
2011 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双方的正常经 营行为, 遵循有偿、 公平、 自愿的商业原则, 由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及交易量确定, 关于预计
201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4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借助关联方的市场影响力,公司可以拓 展市场并节约市场推广和销售费用,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并经公司第一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中信证券对合康变频
2011 年度预计发生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无异议.
七、 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对此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
3、 中信证券《关于北京合康亿盛变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核 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合康亿盛变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 年7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