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zqmzc 2018-05-07

(十) 评估报告的使用仅限于评估报告中载明的评估目的, 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 与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及其所在评估机构无关.本评估机构承诺:未经委托方许可不 将评估报告提供给无关单位或个人. (十一) 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 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 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3 第二部分 摘要 委托方: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佛山照明 ) 被评估单位:广州珠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珠江资产管理公司 ) 评估目的:佛山照明拟转让股权事宜,需对珠江资产管理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 估,本次资产评估结果作为该经济行为计算相关资产价值的参考. 评估范围与对象:本次评估对象是珠江资产管理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范围是 珠江资产管理公司全部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等)及相关负债. 价值类型: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评估基准日:2014 年4月30 日.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接受委托、资产清查、评定估算、评估汇总和出具报告 主要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 评估结论:运用资产基础法, 珠江资产管理公司净资产账面值为 4,362.35 万元, 评估值为 5,039.60 万元,增幅 15.52 %. (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评估明细表) 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 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 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重要提示 以下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 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评估报告正文. 文.

4 评估报告的使用有效期限:按照评估报告准则规定,只有当评估基准日与经济行为 实现日相距不超过一年时,即在

2014 年4月30 日至

2015 年4月29 日以内,才可以 使用本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日:本评估报告日为二一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5 第三部分 正文 资产评估报告 联信(证)评报字[2014]第A0205 号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 )接受贵单位委 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按照必 要的评估程序,对贵单位拟转让股权事宜所涉及的珠江资产管理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

2014 年4月30 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简介

(一)委托方简介 名称: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佛山照明 ) 住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北路

64 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潘杰 注册资金:人民币玖亿柒仟捌佰伍拾陆万叁仟柒佰肆拾伍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玖亿柒仟捌佰伍拾陆万叁仟柒佰肆拾伍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电光源产品、电光源设备、电光源配套器件、电光 源原材料、灯具及配件、电工材料、机动车配件、家用电器、电器开关、插座、消防 产品、通风及换气设备、LED 产品、锂离子电池及其材料,在,在国内外市场上销售 上述产品;

有关的工程安装、咨询业务. (涉及行业许可管理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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