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ou—灰機 | 2018-05-10 |
1 ― 天津市汉沃尔冷弯型钢有限公司 金属门窗加工制造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建设单位: 天津市汉沃尔冷弯型钢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天津市汉沃尔冷弯型钢有限公司
2018 年12 月―2―建设单位法人代表: (签字) 编制单位法人代表: (签字) 项目负责人: 填表人:建设单位:天津市汉沃尔冷弯型 钢有限公司(盖章)
电话:
13752258134 传真: / 邮编:
301600 地址: 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 区北区中央大道
8 号 编制单位:天津市汉沃尔冷弯型 钢有限公司(盖章)
电话:
13752258134 传真: / 邮编:
301600 地址: 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 区北区中央大道
8 号―3―表一 建设项目名称 天津市汉沃尔冷弯型钢有限公司金属门窗加工制造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 天津市汉沃尔冷弯型钢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迁建 建设地点 天津市静海区经济开发区北区中央大道
8 号 主要产品名称 办公隔断及金属门窗 设计生产能力 年加工办公隔断
8000 平方米、金属门窗
8000 平方米 实际生产能力 年加工办公隔断
8000 平方米、金属门窗
8000 平方米 建设项目环评时间
2018 年8月开工建设时间
2016 年7月调试时间
2018 年10 月 验收现场监测时间
2018 年10 月24-25 日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天津市静海区 行政审批局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中晟华远(北京)环境科技 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天津市奥飞扬环 保工程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天津市奥飞扬环保工程有限 公司 投资总概算
500 万元 环保投资总概算 34.
1 万元 比例 6.8% 实际总概算
500 万元 环保投资 57.2 万元 比例 11.44% 验收监测依据
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1)《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 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82 号;
(2)《天津市环境保护条例》(2017 年11 月28 日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 年6月27 日第二次 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2015 年]第31 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03.01;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 年11 月7日修正版.
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 告2018 年第9号).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1)中晟华远(北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汉沃尔冷弯型钢 有限公司金属门窗加工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 年7月;
(2)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天津市汉沃尔冷弯型钢有限公 司金属门窗加 工 制造 项目 环境影响报 告 表的 批复 》 ( 津 静审 投[2018]636 号),2018 年8月22 日. ―
4 ― 验收监测评价标准、 标号、级别、限值
1、废水监测执行标准 本项目污水排放执行天津市地方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表2三级标准. 项目废水排放执行标准(单位:mg/L,pH除外) 污染物 pH COD BOD5 悬浮物 氨氮 总氮 总磷 标准值 6-9
500 300
400 45
70 8
2、 废气监测执行标准 本项目焊接、打磨工序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