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 2018-05-10 |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县域规划.1
第一节 发展目标与战略
1
第二节 城镇体系规划
3
第三节 空间管制
5
第四节 综合交通规划
8
第五节 重大基础设施规划
10
第六节 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
13
第七节 社会服务设施规划
15
第八节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
17
第九节 乡村振兴规划
19
第十节 区域协调发展
21
第三章 城市规划区规划.24
第一节 城市性质
24
第二节 城市规模
24
第三节 城市总体布局
24
第四节 综合交通系统规划
26
第五节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29
第六节 住房与居民点建设规划
32 博罗县县城总体规划(2011-2035 年) II
第七节 城市紫线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传承.33
第八节 城市绿线和绿地系统
33
第九节 城市蓝线和水系规划
35
第十节 老城保护与城市更新规划.36 第十一节 乡村振兴规划
39 第十二节 总体城市设计
42 第十三节 城市黄线和市政基础设施规划.45 第十四节 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55 第十五节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60 第十六节 海绵城市规划
61
第四章 功能片区管控.63
第五章 机制保障.64 附表
1 博罗县发展指标体系
67 附表
2 博罗县域城镇等级规模结构表
69 附表
3 博罗县域城镇职能结构表
70 附表
4 博罗县城空间功能分布
72 附表
5 博罗县城规划区范围城乡用地汇总表
76 附表
6 博罗县城规划区范围城市建设用地汇总表
77 附表
7 博罗县城规划区范围功能片区管控一览表
79 附图.82 博罗县县城总体规划(2011-2035 年)
1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编制目的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 以及中央、 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 按照广东创建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省的工作要求, 充分发 挥城市总体规划在城市发展中的战略引领和刚性控制作用, 指导 博罗县的城市建设与发展,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编制《博 罗县县城总体规划(2011-2035 年)》(以下简称 本规划 ). 第2条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 神,坚持崇尚创新、注重协调、倡导绿色、厚植开放、推进共享, 按照 以人为本、生态优先、文化引领、创新驱动 的发展思路, 加快博罗建设 区域协调发展示范县 ,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 社会的基础上,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第3条规划层次及管控目标 规划包括县域、城市规划区两个层次. 县域范围为博罗县行政辖区范围, 包括罗阳街道、 龙溪街道、 龙华镇、园洲镇、石湾镇、福田镇、长宁镇、湖镇镇、横河镇、 博罗县县城总体规划(2011-2035 年)
2 柏塘镇、公庄镇、观音阁镇、杨侨镇、麻陂镇、石坝镇、泰美镇、 杨村镇等
17 个建制镇(街道),1 个管委会(罗浮山管委会), 面积约
2855 平方公里.县域层次实行结构管控,统筹全县发展 规模、 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和城镇职能分工, 通过下辖镇 (管委会) 总体规划进行传导实施.县域实行分类管控,划定生态空间、农 业空间、城镇空间(即城镇开发边界),明确空间管控底线. 城市规划区为县城范围,包括罗阳街道、龙溪街道行政辖区 和梅花林场、汤泉林场,面积约 444.7 平方公里.按照功能片区 进行规划管控与传导, 功能片区所规定的管控要素与管控要求作 为下层次规划编制的重要依据. 第4条规划期限与法律效力 本规划期限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