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8-05-12 |
682 号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相关内容,依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为了加强 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严格控制新的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一切新建、改建和扩建 工程都必须防止其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本项目属其中 二十
二、金属制品业/67 金属制品加工制造的其他类别 (本项目属于服务 于物流仓储行业的机械加工行业),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因此,四川创和机电设备有 限公司委托四川省中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公司在接受委 托后,立即开展了详细的现场调查、资料收集工作,在对本项目的环境现状和可能造成的 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后,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仓储物流笼、柜、架及台车生产项目,属于金属结构制造项目,根据《产业 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 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其它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相关规定.且本项目所用 的设备均不在国家禁止使用的落后、淘汰生产设备之列.建设单位已于
2019 年1月21 日5在简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完成备案 (川投资备 【2019-510185-34-03-328879】 JXQB-0162 号) . 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
三、规划符合性分析
1、土地利用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选址于简阳市贾家中小企业园,租赁简阳新锐物流管理有限公司的标准化厂房 进行生产.本项目运用期拟进行仓储物流笼、柜、架及台车生产项目,属于服务于物流仓 储行业的配套机械加工行业.根据简阳市城市总体规划,项目用地为物流仓储用地;
同时 根据简阳新锐物流管理有限公司的规划许可证和房权证, 本项目地类用途为物流仓储用地, 因此项目用地合法,符合规划要求.
2、与简阳市贾家中小企业园区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简阳市贾家中小企业园,根据园区规划及环评审查意见(简环函[2018]195 号)可知,对贾家工业集中区的产业定位为:以市场为向导确定以食品、建筑建材、轻工、 机械加工为主体.严禁向园区引进化工项目,如天然气化工、磷化工、有机合成、 石油化 工、放射化学方面的化工等;
严禁向园区引进污染严重的企业,包括水污染严重和大气污 染严重的企业,如化学制浆造纸、印染、皮革、电解铝、炼钢炼铁、专业电镀和酿造等. 项目运营期拟进行仓储物流笼、柜、架及台车生产项目,属于服务于物流仓储行业的配套 机械加工行业,不属于规划中提及的严禁引入的产业之列.故本项目与简阳市贾家中小企 业园规划相容. 同时本项目已经取得简阳贾家中小企业园的园区入驻证明(详见附件),允许本项目 入驻.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园区准入条件和区域产业定位,符合规划.
3、与相关法规、规范的符合性分析 (1)与《 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环大气〔2017〕121 号)、《重 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 十二五 规划四川省实施方案》(川府函〔2013〕181 号)符合性分 析①《 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环大气〔2017〕121 号)要求: 新 建涉 VOCs 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新、改、扩建涉 VOCs 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 制,使用低(无)VOCs 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木质家具 制造行业大力推广使用水性、紫外光固化涂料,到2020 年底前,替代比例达到 6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