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南门路口 | 2018-05-12 |
33 号兴天海园
2 层中工国际 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 联系人:张跃
电话:010-82952950 (2)以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 以前
3 工作日(即2018 年11 月1日17 点00 分前)递交至:北京市海淀区农大南路
33 号兴天海园
2 层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 联系人:张跃
电话:010-82952950 (3)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保证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达采购代理机 构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递交或在规定时 间内未能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的,均视为无投标保证金,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时要求递交由我公司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单独密封).投标人应当将投标 保证金凭证的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注意事项: 1)务必备注款项用途:因款项用途备注不明确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务必备注项目名称、编号及包号,可简写,不可不填. 3)未备注项目名称、编号及包号财务部门不予受理,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项目中标服务费的具体收费标准参考国家计委印发的计价格[2002]1980 号关于 《招标代 招标文件 第 8页 理机构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 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注:标书款、中标服务费
1、开户行及账号 账户名称: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西三旗支行 账号:0200240109200060854 1)务必备注款项用途:如 标书款、中标服务费 等,因款项用途备注不明确导致的后 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务必备注项目名称、编号及包号,可简写,不可不填. 3)未备注项目名称、编号及包号财务部门不予受理,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有效期:
90 天 投标文件份数:投标一览表
1 份,正本
1 份,副本
4 份,电子版
1 份(正本盖章扫描件, DOC 或PDF 格式,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8 年11 月6日下午 13:30 时(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8 年11 月6日下午 13:30 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曙光花园中路北京农科大厦 A 座305 会议室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曙光花园中路北京农科大厦 A 座305 会议室 评标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授予合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49 条的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 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 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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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 资金来源 1.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中所述的招标人已获得一笔资金.招标人计划将一部 分资金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 2.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方及合格的投标人 2.1 招标人:本招标文件中招标人为 北京农业信息技术研究中心 . 2.2 招标代理机构:本招标文件中招标机构是指受招标人委托组织招标的 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3 招标方:是指招标人和招标机构. 买方:系指北京农业信息技术研究中心 . 卖方:系指中标人,包含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承人和法人的受让 人. 2.4 合格的投标人 1) 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 法人资格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2) 投标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3)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 编制规 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4)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未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 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其它规定. 2.5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 合同中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均应来自上述 2.4 条款所规定的合 格投标人. 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