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 2018-05-14 |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 于2016 年3月28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为合肥国祯水务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 案》 . 被担保人合肥国祯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国祯公司" )为本公司 全资子公司.为满足合肥清溪厂 PPP 项目建设需要,公司决定为合肥国祯公司向 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申请人民币 3,000 万元项目融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担保期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
15 年.根据《证券法》 、 《公司法》和中 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并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9.11 条,"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 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应当在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 为98,046.3 万元(不含本次担保),截止至
2014 年12 月31 日公司经审计的净 资产为 78,893.81 万元,因此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负责与银行签订相 关贷款协议及担保协议. 具体条款以公司或子公司与银行签订的相关贷款协议及 担保协议为准.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合肥国祯水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5 年6月8日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住所: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
990 号蜀山大厦 主要生产经营地:安徽省合肥市 法定代表人:徐燕京 经营范围:污水处理;
环保设施的投资、建设、销售与管理;
水资源综合利 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 截至
2015 年12 月31 日,合肥国祯公司资产总额为 22,782.64 万元,净资 产为 19,999.70 万元,2015 年净利润为-0.3 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合肥国祯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申请的 3,000 万元项目融 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
15 年.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子公司合肥清溪厂 PPP 项目建设需要, 上述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合肥国祯水务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到目前为 止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 本次担保行 为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本次担保内容 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 《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为合肥国 祯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申请人民币3,000万元项目融资借款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98,046.3 万元(不含本 次担保) ,公司所有对外担保全部是为全资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