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 2018-05-14 |
b.图形符号(代号)应符合有关标准和规定;
c.元件的可动部分应绘制在正常位置上;
d.应注明各环节功能的说明,复杂产品可采用分原理图. 4.9 接线图 a.绘制接线图应符合有关标准和规定;
QC/T 1―XXXX
6 b.应注明系统内各元器件间相互联接的回路标号及方位序号,必要时加注接线的图线规定及 色别. c.汽车产品可使用若干分接线图来组成总接线图.必要时,应表示出固定位置与要求. 4.10 外来图 将原厂商的图样和信息确认后按相关规定执行.
5 技术要求的书写 5.1 产品及零部件不能用视图充分表达清楚时,一般可在标题栏的上方或左方用文字说明.若技术要 求的内容较多,也可单独编制产品技术条件并在图样上直接引用. 5.2 技术要求的内容,应符合有关标准要求,简明扼要、通顺易懂,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a.对材料、毛坯、热处理的要求;
b.视图中难以表达的尺寸、形状和位置公差;
c.对有关结构要素的统一要求(如圆、倒角、尺寸等);
d.对零部件表面处理的要求(如涂层、镀层、喷丸等);
e.对间隙、过盈、个别结构要素的特别要求;
f.对校准、调整及密封的要求, g.对产品及零部件的性能和质量的要求(如噪声、耐振性等);
h.试验要求、方法和条件: i.零部件的主要参数及型号规格等;
j.其他说明. 5.3 技术要求中引用各类标准、规范、专用的技术条件以及试验方法与验收规则等文件时,应注明引 用文件的编号和名称,在不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