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芳甲窍交 2018-05-18
1 南乐县人民检察院远程庭审系统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项目编号:HJPYCG-NL-201805001 采购单位:南乐县人民检察院 代理机构: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二O一八年五月

2 目录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 第二部分 谈判项目要求 第三部分 谈判须知 第四部分 谈判参数及技术要求 第五部分 合同(文本) 第六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

1 声明书 附件

2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附件

3 报价一览表 附件

4 投标产品偏离表 附件

5 售后服务计划 附件

6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附件

7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附件

8 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 附件

9 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 10: 谈判保证金

3 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 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南乐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南乐县人民检察院远程 庭审系统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欢迎国内具有良 好商业信誉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

1、项目名称:南乐县人民检察院远程庭审系统采购项目;

1.

2、项目编号: HJPYCG-NL-201805001 1.

3、采购内容:视频综合平台一体机、网络键盘、远程提讯出庭终端、音频处理 器、全景摄像机、功放、音箱、远程提讯出庭控制主机、远程提讯出庭管理平台等 等(具体要求及技术指标详见采购文件) . 1.

4、标包划分:本次采购共一个标包;

1.

5、供货期及安装期:接招标人供货通知后

15 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等全 部完成 1.

6、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73 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纳税及社会保障记录,提供纳税及社保证明;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2、具有 GB/T27922-2011 售后服务体系证书;

2.

3、具有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四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

4、财务要求:提供近两年(2015 年、2016 年)经审计合格的财务报告(如有 投标人成立时限不足要求时限的,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成立时间提供证明资料) . 2.

5、供应商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未发现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结果告知函》 (在有效期内的,查询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 ;

2.

6、对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 失信被执行人 、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或 中国政府采购 网站(www.ccgp.gov.cn)的 政

4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

7、投标人注册地不在濮阳辖区内的,须在濮阳辖区内有分公司或直属服务机构 (以分公司或服务机构营业执照注册地为准,投标人和分公司或服务机构字号须一 致) ,以确保出现故障时

2 个小时内到达现场排除故障. 2.

8、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三、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 3.

1、报名时间:2018 年05 月08 日~2018 年05 月10 日;

每天 8:30-11:30, 15:0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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