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8-05-21 |
180 万kWh/a 市政电网 绿化 -- 依托昆山秧浦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的绿化 环保 工程 废气 非甲烷总烃 加强室内通风 达标排放 VOCs SO2 NOx 生活污水 纳入昆山市张浦镇污 水处理厂 达标排放 噪声 厂房隔声、消声、减振 达标排放 固废生活垃圾 若干垃圾箱 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塑料边角料 固废堆场 交由原料厂家回收处理 废水性油墨桶 密闭桶收集 交由原料厂家回收处理
5、环保投资 项目环保投资
5 万元,占总投资的 0.83%,具体环保投资情况见表 1-6. 表1-6 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 序号 污染源 环保设备名称 环保投资 (万元) 处理效果
1 废水 依托昆山秧浦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现 有雨污水管网、阀门等 -- 达标排放
2 废气 空压机等
3 达标排放
3 噪声 隔声、消声、减振
2 边界噪声达标排放
4 固废 固废分类收集 -- 零排放 合计 --
5 --
5
6、项目选址及平面布置 项目周边环境关系见附图 2, 项目位于昆山市张浦镇亲和路
368 号5号房, 项 目地北侧为巨强电子;
西侧为空地;
南侧为空地;
东侧为亲和路,隔路为钜龙高 阶复合材料、勤之邦电机维修.项目最近敏感点为西南方 118m 处的居民点. 项目租赁昆山秧浦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闲置厂房从事生产,租赁厂房建筑面积 2063.97m2 ,具体情况详见厂区平面布置图(附图 3) .
7、产业政策 本项目为其他塑料制品制造,未被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2013 年修正)中限制和淘汰类项目;
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 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 (2015 年本,苏政办发〔2015〕118 号)中限制、淘 汰类项目;
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 》及关 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 》部分条目的通知 (苏经信产业[2013]183 号)中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
不属于《苏州市产业发展 导向目录(2007 年本) 》中所列禁止、限制和淘汰类项目;
不属于《外商投资产业 指导目录(2015 年修订) 》中所禁止、限制和淘汰类项目;
亦不属于其它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淘汰和限制的产业,根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 (国发〔2005〕
40 号) ,本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8、生产制度和项目定员 本项目投产后预计员工人数为
60 人,项目年生产
250 天,两班制工作,每天 工作
12 小时,年运营时间
6000 小时.厂区不提供住宿,食物外包.
9、规划相容性 本项目位于昆山市张浦镇亲和路
368 号5号房,房产证规划用途为厂房,但 随着区域规划的调整,该区域规划用途已调整为非工业用地.但土地用途根据规 划调整的具体实施尚有一个过程,考虑实际情况,避免厂房由于闲置而浪费土地 资源,同时承租方昆山市华大塑业有限公司承诺严格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进行生 产,并无条件配合政府部门的搬迁,因此昆山市张浦镇人民政府商议决定,同意 昆山市华大塑业有限公司租用昆山秧浦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位于昆山市张浦镇亲和 路368 号5号房厂房进行生产.
10、与太湖流域管理要求相符性 根据《太湖流域管理条例(2011) 》中
第四章水污染防治第三十四条规定:太6湖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规划建设公共污水管网和污水集中处理设 施,实现雨水、污水分流.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