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雨林姑娘 | 2018-05-22 |
福建海山律师事务所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启动福州哥仑步户外用品有限公 司的债权申报登记及审查工作,债权申报的具体方式如下: 福州哥仑步户外用品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19年6月15日前向 管理人(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珠宝路2号珠宝城 1#楼B9层福建海山律师事务所, 邮政编码: 350005, 联系人: 张宝树、 林建宇,联系
电话:19959186603 、
15659163035 ,
邮箱:[email protected])申报债权, 债权人需提供身份证明或委托授权材 料,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 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 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 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 本公司及管理人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福建哥仑步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19-037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福州哥仑步 户外用品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 应当向福州哥仑步户外 用品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时间、地点,本院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7)闽0105破4号之二】 福建哥仑步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
2019 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