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CcyL | 2018-05-28 |
2016 年度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机构设置方案, 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能 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人力资源和杜会保障工作的方 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 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贯彻落实国家、省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制定我市具体 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
负责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 人才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统筹城乡就业 发展政策,拟订全市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健全公共就业服务 体系;
建立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就业援助制度和城乡劳动者职业 培训制度;
拟订全市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鉴定机 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定;
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来我市就业政策;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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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国家、 省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 制定我市具体实施办 法并监督实施;
贯彻落实国家、省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 和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办法;
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 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 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
编报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 建议草案;
参与制定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政策.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 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落实国家、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 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调控政策,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我 市具体实施办法并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 和支付保障机制;
贯彻落实国家、省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 离退休政策,制定我市具体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
(七)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贯彻落实国家、省事业 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制定我市具体实施办法并监 督实施;
贯彻落实国家、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 制定我市具体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
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 工作;
健全落实博士后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负责高层次专业技 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综合管理全市引进国外智力、赴国(境)外培训和留
3 学人员来我市工作.拟订全市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办法,编报引 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预算,并监督实施;
负责全市出国(境)培 训项目及人员的审核、报批和来我市工作外国专家的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和聘请外国专家计划;
拟订吸 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我市工作或定居政策;
管理非教 育系统公派留学工作;
组织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 对外交流工作.
(九)贯彻落实国家、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拟订安置 计划并监督实施;
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工作;
负责自主择业军 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
贯彻落实有关人员调 配政策和援建地区、 重点建设项目人员安置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