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2018-05-28

10 简明综合中期财务报表附注 1. 编制基准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中期财务报表乃根愀刍峒剖 ( 「香港会计师公会」 ) 所颁布的 香港会计准则 ( 「香港会计准则」 ) 第34号 「中期财务报告」 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联交所」 ) 证券上市规则 ( 「上市规则」 ) 的适用披露规定而编制. 编制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中期财务报表所依幕峒普,与本公司截至2017年度周年 综合财务报表所采纳者相同,惟预期将於截至2018年度周年财务报表反映的会计政策 变动除外.该等会计政策变动详情载於附注2. 编制符合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的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中期财务资料需要管理层作出判断、 估计及假设,足以影响政策应用及呈报的资产与负债、收入与支出的金额.实际结果可 能有别於该等估计.

11 2. 会计政策变动 香港会计师公会已颁布以下於本集团之本会计期间首次生效之新订准则及香港财务报 告准则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 之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之 修订 以股份为基础之付款交易之分类及计量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之 修订 采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保险合约时 一并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金融工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来自与客户合约的收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之 修订 分类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来自 与客户合约的收入 香港会计准则第40号之修订 转拨投资物业 香港 (国际财务报告诠释 委员会)-诠释第22号 外币交易及预付代价 2014年至2016年周期之 年度改进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号及香港会计准则 第28号之修订 於本中期期间应用上述新订准则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对本集团於本期间或先前 期间之业绩及财务状况并无重大影响. 本集团并无提早采纳已颁布惟尚未生效的新订准则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条订.董事现 正评估该等新订准则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的影响,但尚未能断定有关准则对本集 团的营运业绩及财务状况会否产生重大财务影响.

12 3. 收益及分部呈报 (a) 收益 本集团的主要业务为在中国进行医药分销、自营零售药房及生产医药产品. 收益指供应予客户之货品之销售价值.各重要收益类别的款项如下: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18年2017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医药分销 380,438 350,691 自营零售药房 1,853 C 医药生产 36,004 37,188 418,295 387,879 於该两个期间,本集团的所有收益均在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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