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王子梦丶 | 2018-05-29 |
电话:0373-2636668 4. 采购人 名称:新乡市精神病医院 联系人:周丹 地址:延津县榆林乡 联系
电话:0373-7720021 5. 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44万元,其中一标段:27万元;
二标段:17万元 注: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6. 供应商 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 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
7、一标段:(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 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 册建造师资格(建筑或机电工程专业),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
二标段: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
8、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 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 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0373-2636668
5 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 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 信用中 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10、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7. 是否允许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8. 谈判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一标段: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 元);
二标段: 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 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人须选用电汇、转帐、网上银行形式之一从基本 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 收款单位: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 一标段账号:1704021438000130392 二标段帐号:1704021438000130268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9.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 10. 交货(完工)期 签订合同后20日内 11. 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12. 质保期 一年 13. 付款办法 供货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后签订合同,供货方交货安装调试完毕后,需 方验收完毕且无质量问题后的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的 100%.质保期(一年)后无质量问题返还履约保证金. 14. 谈判文件发售 1.详见谈判公告. 2.购买谈判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谈 判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15. 谈判文件的 更正或补充 1.若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疑点或异议,可用书面形式在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两个工作日前通知代理公司,代理公司将予以答复.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社会代理机构可以对谈判邀请书进行澄 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在提交 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三个工作日前,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 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0373-2636668
6 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及时下载更正或补充文件,不足三个工作日的, 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更正或补充文件将作为谈判文件的组 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有约束力.当谈判文件与更正或补充文件相矛 盾时,以代理公司最后发出的更正或补充文件为准. 16.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 时间及谈判开始时 间2017年11月06日9时00分整 17. 响应文件 递交地点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 开标室(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 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大楼四楼). 18. 响应文件数量及制 作要求 正本:1份 副本:2份 电子U盘一份(正本、副本、电子版单独密封) 特别注意:响应文件应采用无线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散装、 线装或活页装订夹条等方式,加书脊,书脊标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 日期,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19. 现场勘察 不组织 20. 投标样品 无21. 关于谈判 现场演示 无22. 响应文件有效期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九十天 23. 结果公示期 1个工作日 24. 成交结果公告 《新乡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 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媒体 发布. 25. 履约保证金 中标价的10%,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约定签订合同时缴纳. 26. 采购代理服务费 中标单位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按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 文规定的标准以现金的形式向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 用. 27. 有关节能产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