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无理的喜欢 | 2018-06-01 |
4、2016年6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依据《公司第三期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所列明的原因和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第三 期激励计划首次授出股票期权的价格由每股20.26元调整为每股20.20元 (调整后 具体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准登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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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调整事由和调整方法
1、调整事由 2016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了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27,029,952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31,621,797.12 元(含税);
由于公司股权激励行权原因,截至2016年6月20日公司总股本增至 529,173,211股,按照 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 的原则,公司按最新股本计算的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29,173,21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97569元人民币现金. 2016年6月29日,公司实施了上述2015年度分配方案.
2、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各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或修订稿的规定,若在行权前有派 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 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其中派息的调整公式为 P=P0-V;
(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 格;
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V 为每股的派息额) 因此根据相关规定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上述公式,公司董事会将第 一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未行权部分股票期权的价格由每股4.60元调整为每股 4.54元,第一期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未行权部分股票期权的价格由6.53元调整为 6.47元;
将第二期激励计划首次授出股票期权的价格由每股29.80元调整为每股 29.74元;
将第三期激励计划首次授出股票期权的价格由每股20.26元调整为每股 20.20元(调整后具体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准登记为准) .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董事会本次对各期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 《管理办法》、《股权激励备忘录1-3号》以及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以上三期激 励计划草案或其修订稿的相关规定,符合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独立董事同 意对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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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 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各期激励计划草案或其修订稿 的规定,同意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五、律师意见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公司本次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尚未 行权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调整的内容符合 《管理办法》、《备忘录1号》、《备忘录2号》、《备忘录3号》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第
一、
二、三期激励计划草案或其修订稿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 期权价格调整的独立意见》
3、《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