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erise银子 | 2019-09-05 |
2007 年12 月26 日在《上海证券报》 、 《中国证券报》 、 《证券时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上刊登了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以 下简称"东电集团" )换股要约收购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东方锅炉" )现金选择权实施公告,并分别于
2008 年1月4日、2008 年1月11 日、2008 年1月18 日、2008 年1月22 日及
2008 年1月24 日在《上海证券 报》 、 《中国证券报》 、 《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刊登了东电集团要约收购东方锅炉及现金选择权实施的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及第五次提示性公告. 本次换股要约收购的期限为:
30 个自然日, 从2007 年12 月28 日起至
2008 年1月26 日;
现金选择权申报期间为:2007 年12 月28 日起至
2008 年1月26 日(9:30-11:30 及13:00-15:00) .现将本次换股 要约收购及现金选择权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截至
2008 年1月26 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接受本次换股要约的股份总数为 126,905,730 股. 在现金选择权申报期限内,没有投资者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 本次要约收购期满后, 接受本次换股要约的东方锅炉股份数与东方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电气" )持有的东方锅炉股份数共计 400,070,974 股, 占东方锅炉总股份数的 99.67%.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东方锅炉 的股权分布已不再符合上市条件,东方锅炉正在履行股票终止上市的有关程序, 公司股票将连续停牌. 东电集团将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尽快向登记公司申 请办理股份转让结算、过户登记手续,有关清算事宜将另行公告.该等股份转让 结算、过户登记手续办理完成后,原东方锅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在本次要约 收购中换得的东方电气 A 股股份将可上市流通,具体上市流通时间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