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 2018-06-09 |
300005 证券简称: 探路者 编号: 临2010-44 北京探路者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 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
23155874 股,约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 17.28%.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19746575 股,约占公司股本 总额的比例为 14.74%,上市流通日期
2010 年11 月1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955 号"文核准,北京探路 者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00 万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北京探路者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人 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09〕114 号)同意,2009 年10 月30 日公司股票首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证券简称 "300005",证券代码"探路者".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为
5000 万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 变更至
6700 万股.根据
2010 年4月16 日公司
200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0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以公司总股本
6700 万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 每10 股转增
10 股,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于
2010 年4月29 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增至
13400 万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经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限售股份数量增至
10000 万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做出的各项承诺 公司在招股说明书及上市公告书中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 自愿锁定的承诺情况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盛发强、王静夫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所持有的 股份. (2)公司法人股东上海力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购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股东蒋中富、李润渤、王冬梅、李小煜和盛晓舟承诺:自公司股 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所持有的股份. (4)公司其他自然人股东石信、肖功荣、廖红涛、高银珍、高红、李宇辉、 范勇建、冯铁林、于惠海、伍松林、李质辉、韩涛、尹亮、张成、孙红承诺:其 所持有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 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所持有的股份.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盛发强、王静、蒋中富、李润勃、张成、范勇建、冯铁林、韩涛、伍松林承诺:禁售期满后,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 司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在从公司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6)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周敏的母亲肖功荣承诺:禁售期满后,在其儿子周 敏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