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没心没肺DR | 2018-06-24 |
4、本次投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不予接受.
8 技术证明文 件1) 、 投标人应提供所投标产品的标准配置清单及详细技术规格、 参数;
2)、核心产品除技术参数中要求提供的资料之外,投标人还须提供详 细描述设备性能特点的原厂商技术文件或产品彩页或产品检测报告等 资料供评标,但不限于上述材料,并保证这些技术证明材料与投标货 物的真实功能、性能参数的一致性;
如投标文件所述产品功能参数与 产品技术资料不一致,务必在投标文件上附带原始生产商出具证明函 (原件)以证明功能参数变更的有效性,否则视为技术不满足(生产 商出具证明函针对的是投标产品技术指标是某项技术指标,并出具相 应的技术证明文件,否则为无效证明函). 3)、投标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等相关标准.
9 有关节能产 品问题
1、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 通知》(财库[2019]9 号)的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 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 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 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 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 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依据国家确定 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证书,否则不予认可.
2、参与投标的产品中如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规定的政府 采购强制采购产品的,必须提供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的 最新期品目清单范围之内的产品,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3、进入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中所列的产品(强制节能产 品除外,产品中如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的政府采购强制 采购产品的,必须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之内的产品,提供 证明材料) 每发生一项并同时提供证明材料的将给予该项报价 1%的扣 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9 (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清单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 近时期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内容为 准,品目清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予以公 布,敬请供应商及时查阅.)
10 有关进口产 品问题 除招标文件中特别约定可以投报进口产品外,其他货物均不得投报进 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 境外的产品,包括已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投标人提供的产品 (设备)必须是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11 *交货 (完工) 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20 日历天.
12 *质保期 全部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3 年.(如招标文件
第四章技术参数中有 规定,则按其规定执行)
13 *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