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黑豆奇酷 | 2018-06-26 |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现场踏勘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 年12 月20 日09 时00 分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茂名市正昊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茂名市油城八路
13 号大院
1 号2楼开标室)(开始受理投标文件时间:2018 年12 月20 日08:30)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8 年12 月20 日09 时00 分 十
一、开标评标地点:茂名市正昊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茂名市油城八路
13 号大院
1 号2楼评标室) 十
二、本公告期限(5 个工作日):自2018 年11 月30 日至
2018 年12 月06 日止 十
三、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人:廖先生 联系
电话:0668-5250999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朱小姐 联系
电话:0668-3917788 传真:0668-3915533 联系地址:茂名市油城八路广东省电信实业集团公司茂名综合办公楼
4 楼402(入口位于 中国人民银行茂名中心支行正对面) 邮编:525000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市新福二路支行 账户:4405
0169 0043
0912 3666 茂名市正昊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2018 年11 月29 日目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1
第二章 采购项目内容.3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10
第四章 合同书格式.28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43 电白区林头镇政府党建廉政广场及大院环境修缮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第二次) 采购编号:8833-MMZHDB18171
1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各投标人: 茂名市正昊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受茂名市电白区林头镇人民政府的委托, 拟对电白区林 头镇政府党建廉政广场及大院环境修缮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本项目采购 文件公示时间为:2018 年11 月30 日至
2018 年12 月06 共五个工作日,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 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 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 (加盖单位 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公司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文件提 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一、采购编号:8833-MMZHDB18171
二、 采购项目名称: 电白区林头镇政府党建廉政广场及大院环境修缮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第二次)
三、采购预算:$2,605,592.50 元(大写:贰佰陆拾万零伍仟伍佰玖拾贰元伍角整)
四、项目内容、需求及数量:
1、采购项目内容:政府党建廉政广场及大院环境修缮设计施工一体化服务;
2、采购项目要求:请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章《采购项目内容》;
3、采购数量:1 项;
4、本项目不分包,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 容进行投标.
五、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