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 2018-07-03 |
15 条规定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5)供开标时使用的与密封投标文件分别递交的开标一览表. 9.2 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次序一一对应. 9.3 招标文件中的每个分包(捆) ,是项目招标不可拆分的最小投标单元,投标人必 须按此分包(捆)编制投标文件,提交相应的文件资料,拆包投标将视为漏项 或非实质性响应导致投标被拒绝.投标人如同时投标多包,可提交一套资质证 明文件. 招标文件 第7页10. 投标格式 10.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投标 报价表、货物技术规格和偏差表,按招标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格式(见附件) 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11. 投标报价 11.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报价表格式填写提供各项货物及服务的单价、 分项总价和总投标价.如果单价、分项总价和总投标价之间有差异,评标以单价 为准.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以其所报单价为基准的价格调整,否则其投标文件 将被拒绝. 11.2 投标总报价应是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的包括交货前发生的各种税费、 运费及保险 费、运杂费、以及伴随的其它服务费总报价.总报价分解为:设备和附属装置、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卖方技术服务(安装、调试、运行)报价、采购人派人员 参加技术联络和工厂监造、检验、技术培训费用、运保费、各类税费及验收检测 费,各项报价应准确填入投标报价表相应栏内. 11.3 投标人根据上述规定所作分项报价的目的只是为了评标时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 的方便,但并不限制采购人订立合同的权利. 11.4 投标报价应完全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和服务范围, 不得任意分割或合并所规 定的分项. 11.5 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 报价的投标. 11.6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开标后对投标报价予以修改, 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是固 定的,不因任何原因而改变.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将被视为非 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2. 投标货币 12.1 投标人应提供的所有货物和服务用人民币报价,除非另有规定. 12.2 投标人提供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取得的货物和服务应同时提供相应的 招标文件 第8页CIF/CIP 美元价格,该价格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对约定投标货币产生影响. 13. 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 13.1 依据 投标项目资料表 中的要求按
第四章附件规定的格式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 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如 果投标人是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提交资格文件、以及联合体协议,联合 体协议应表明主办人. 13.2 若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 对有约定的货物, 则必须有 制造商出具其制造货物响应本次招标的售后服务的正式承诺书.从中华人民共和 国境外取得的货物,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必须有货物制造商或其指定代理出 具响应本次招标的投标货物售后服务的正式承诺书. 13.3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的证明文件. 13.4 投标人必须提供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保养、 修理、 供应备件和培训等其 它技术服务的义务的证明文件. 13.5 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业绩要求的证明文件. 14. 证明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文件 14.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 作为投 标文件的一部分. 14.2 在产品规格一览表中应说明货物的品牌型号、规格参数、制造商及原产地等,交 货时出具原产地证明及合格出厂证明. 14.3 招标文件中为简述货物品质、 基本性能而标示的品牌或型号仅供投标人选择货物 在质量、水平上的比照参考,不具有限制性.投标人可提供品质相同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