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鱼饵虫 | 2019-07-31 |
1 ? ? 中国发电企业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试行) ? ? ? ? ? ? ? ? ? 编制说明
一、编制的目的和意义 根据 十二五 规划《纲要》提出的 建立完善温室气体统 计核算制度,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 和《 十二五 控制温室 气排放工作方案》 (国发[2011]
41 号)提出的 加快构建国家、 地方、企业三级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工作体系,实行重点企业直接 报送温室气体排放和能源消费数据制度 的要求,为保证实现
2020 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
2005 年下降 40%-45% 的目标,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了《中国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 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 ,以帮助企业科学核算和规范报 告自身的温室气体排放,制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计划,积极 参与碳排放交易,强化企业社会责任.
同时也为主管部门建立并 实施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报告制度奠定基础,为掌握重点企业温室 气体排放情况,制定相关政策提供支撑.
二、编制过程 本指南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北京中创碳投科技有限公司 专家编制.编制组借鉴了国内外有关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报告研究 成果和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的《省级温 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 》 ,经过实地调研、深入研究和案例 试算,编制完成了《中国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和报告 ? ? ? 指南(试行) 》 .本指南在方法上力求科学性、完整性、规范性和 可操作性.编制过程中得到了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北京能源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专家的大力支持.
三、主要内容 《中国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和报告指南 (试行) 》 包括正文的七个部分以及附录,分别明确了本指南的适用范围、 相关引用文件和参考文献、所用术语、核算边界、核算方法、质 量保证和文件存档要求以及报告内容和格式.核算的温室气体为 二氧化碳 (不核算其它温室气体排放) , 排放源包括化石燃料燃烧 排放、脱硫过程排放以及净购入使用电力排放.适用范围为从事 电力生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和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 位.
四、需要说明的问题 燃煤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是本指南的重点和难点. 由 于我国普遍存在煤种掺烧的问题,针对燃煤的排放因子很难给出 缺省值.因此,为准确评估企业由于煤炭燃烧引起的温室气体排 放,本指南要求企业实际测量入炉煤的元素碳含量,为避免给企 业带来较大的负担,本指南提出企业每天采集缩分样品,每月的 最后一天将该月每天获得的缩分样品混合,测量月入炉煤的元素 碳含量.对于燃煤机组的碳氧化率给出两种选择,使用实测值或 者缺省值.此外,脱硫过程产生的排放只占燃煤发电企业排放总 ? ? ? 量1%左右, 因此规定碳酸盐含量以及转化率使用缺省值以简化计 算. 鉴于企业温室气体核算和报告是一项全新的复杂工作, 本指 南在实际运用中可能存在不足之处,希望相关使用单位能及时予 以反馈,以便今后做出进一步的修改. 本指南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并负责解释和修订. ? ? ? 目录
一、适用范围
1
二、引用文件和参考文献
1
三、术语和定义
1
四、核算边界
3
五、核算方法
3
(一)化石燃料燃烧排放.4
(二)脱硫过程排放.9
(三)净购入使用电力产生的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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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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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报告内容和格式规范
12
(一)报告主体基本信息.12
(二)温室气体排放量.12
(三)活动水平及其来源.12
(四)排放因子及其来源.13 附录一:报告格式模板
14 附录二:相关参数缺省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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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中国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和报告. 中国境内从事电力生产的企业可按照本指南提供的方法,核算企 业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并编制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如果发电企 业除电力生产外还存在其他产品生产活动且存在温室气体排放 的,则应参照相关行业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指南核算 并报告.
二、引用文件和参考文献 本指南引用的文件主要包括: 《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 《中国能源统计年鉴 2012》 《中国温室气体清单研究》 下列文件在本指南编制过程中作为参考和借鉴: 《2006 年IPCC 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 《温室气体议定书――企业核算与报告准则
2004 年》 《欧盟针对 EU ETS 设施的温室气体监测和报告指南》
三、术语和定义 (1)温室气体 大气中那些吸收和重新放出红外辐射的自然的和人为的气 1? ? ? 态成分.本指南的温室气体是指《京都议定书》中所规定的六种 温室气体,分别为二氧化碳(CO2) 、甲烷(CH4) 、氧化亚氮(N2O) 、 氢氟碳化物(HFCs) 、全氟化碳(PFCs)和六氟化硫(SF6) . (2)报告主体 具有温室气体排放行为并应核算和报告的法人企业或视同法 人的独立核算单位. (3)燃料燃烧排放 化石燃料与氧气进行燃烧反应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 (4)净购入使用电力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企业消费的净购入电力所对应的电力生产环节产生的温室气 体排放. (5)活动水平 量化导致温室气体排放的生产或消费活动的活动量,例如各 种化石燃料的消耗量、原材料的使用量、购入的电量等. (6)排放因子 量化每单位活动水平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的系数.排放因子通 常基于抽样测量或统计分析获得,表示在给定操作条件下某一活 动水平的代表性排放率. (7)碳氧化率 2? ? ? 燃料中的碳在燃烧过程中被氧化成二氧化碳的比率.
四、核算边界 报告主体应以企业法人为界,识别、核算和报告企业边界内 所有生产设施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 同时应避免重复计算或漏算. 如报告主体除电力生产外还存在其他产品生产活动且存在温室气 体排放的,则应参照相关行业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指 南核算并报告. 发电企业的温室气体核算和报告范围包括:化石燃料燃烧产 生的二氧化碳排放、脱硫过程的二氧化碳排放、企业净购入使用 电力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企业厂界内生活耗能导致的排放原则上不在核算范围内.
五、核算方法 发电企业的全部排放包括化石燃料燃烧的二氧化碳排放、燃 煤发电企业脱硫过程的二氧化碳排放、企业净购入使用电力产生 的二氧化碳排放. 对于生物质混合燃料燃烧发电的二氧化碳排放, 仅统计混合燃料中化石燃料(如燃煤)的二氧化碳排放;
对于垃 圾焚烧发电引起的二氧化碳排放, 仅统计发电中使用化石燃料 (如 燃煤)的二氧化碳排放. 发电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等于企业边界内化石燃料燃烧 排放、脱硫过程的排放和净购入使用电力产生的排放之和,按式 3? ? ? (1) 计算: E E E E = + + 燃烧 电 脱硫 1) 式中, E ―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吨) E燃烧 ―燃烧化石燃料 (包括发电及其他排放源使用化石燃 料)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吨) E脱硫 ―脱硫过程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吨) E电 ―净购入使用电力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吨)
(一)化石燃料燃烧排放 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按公式(2)计算 4? i i i E AD EF = * ∑ 燃烧 ( ) 2) 式中, E燃烧 ― 化石燃料燃烧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吨) ADi ― 第i种化石燃料活动水平(太焦) ,以热值表示 EFi ― 第i种燃料的排放因子(吨二氧化碳/太焦) i ― 化石燃料的种类 1.活动水平数据及来源 第i种化石燃料的活动水平ADi按公式(3)计算.
6 10 i i i AD FC NCV ? 3) ? ? 式中, ADi ― 第i种化石燃料的活动水平(太焦) FCi ― 第i种化石燃料的消耗量(吨,10
3 标准立方米) NCVi ― 第i种化石燃料的平均低位发热值(千焦/千克, 千焦/标准立方米) i ― 化石燃料的种类 (1)燃料消耗量 化石燃料的消耗量应根据企业能源消费台帐或统计报表来确 定.燃料消耗量具体测量仪器的标准应符合 GB 17167-2006《用 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的相关规定. (2)低位发热值 燃煤低位发热值的具体测量方法和实验室及设备仪器标准应 遵循 GB/T 213-2008《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的相关规定,频率 为每天至少一次.燃煤年平均低位发热值由日平均低位热值加权 平均计算得到,其权重是燃煤日消耗量. 燃油低位发热值的测量方法和实验室及设备仪器标准应遵循 DL/T 567.8-95《燃油发热量的测定》的相关规定.燃油的低位发 热值按每批次测量,或采用与供应商交易结算合同中的年度平均 低位发热值.燃油年平均低位发热值由每批次燃油平均低位热值 加权平均计算得到,其权重为每批次燃油消耗量.企业使用柴油 或汽油作为燃料的低位发热值可采用附录二表 2-1 的推荐值. 5? ? ? 天然气低位发热值测量方法和实验室及设备仪器标准应遵循 GB/T 11062-1998《天然气发热量、密度、相对密度和沃泊指数的 计算方法》 的相关规定. 天然气的低位发热值企业可以自行测量, 也可由燃料供应商提供,每月至少一次.天然气年平均低位发热 值由月平均低位热值加权平均计算得到,其权重为天然气月消耗 量. 生物质混合燃料发电机组以及垃圾焚烧发电机组中化石燃料 的低位发热值应参考上述燃煤、燃油、燃气机组的低位发热值测 量和计算方法. 2.排放因子数据及来源 第i种化石燃料排放因子EFi按式(4)计算.
44 12 i i i EF CC OF 4) 式中, EFi ― 第i种化石燃料的排放因子(吨二氧化碳/太焦) CCi ― 第i种化石燃料的单位热值含碳量(吨碳/太焦) OFi ― 第i种化石燃料的碳氧化率(%) 44/12 ― 二氧化碳与碳的分子量之比 (1)单位热值含碳量 对于燃煤的单位热值含碳量,企业应每天采集缩分样品,每 月的最后一天将该月的每天获得的缩分样品混合,测量其元素碳 6? ? ? 含量.具体测量标准应符合 GB/T 476-2008《煤中碳和氢的测定 方法》 .燃煤月平均单位热值含碳量按下式计算.
6 10 C CC NCV * = 煤煤煤5) 式中, CC煤―燃煤的月平均单位热值含碳量(吨碳/太焦) NCV煤―燃煤的月平均低位发热值(千焦/千克) C煤―燃煤的月平均元素碳含量(%) 其中燃煤月平均低位发热值由每天低位发热值加权平均得 出,其权重为燃煤日消耗量.燃煤年平均单位热值含碳量通过燃 煤每月的单位热值含碳量加权平均计算得出,其权重为入炉煤月 消费量. 燃油和燃气的单位热值含碳量采用附录二表 2-1 的推荐值. 对于生物质混合燃料发电机组以及垃圾焚烧发电机组中化石 燃料的单位热值含碳量,应参考上述单位热值含碳量的测量和计 算方法. (2)氧化率 燃煤机组的碳氧化率按式(6)计算.
6 ( + / )
1 G C G C OF FC NCV CC η * * * = ? * * 渣渣灰灰除尘 煤煤煤煤10 ……………… (6) 式中, OF煤―燃煤的碳氧化率(%) 7? ? ? G渣―全年的炉渣产量(吨) C渣―炉渣的平均含碳量(%) G灰―全年的飞灰产量(吨) C灰―飞灰的平均含碳量(%) η除尘 ― 除尘系统平均除尘效率(%) FC煤―燃煤的消耗量(吨) NCV煤―燃煤的平均低位发热值(千焦/千克) CC煤―燃煤单位热值含碳量(吨碳/太焦) 炉渣产量和飞灰产量应采用实际称量值,按月记录.如果不 能获取称量值时,可采用《DL/T 5142-2002 火力发电厂除灰设计 规程》中的估算方法进行估算.其中,燃煤收到基灰分Aar,m的测量 标准应符合GB/T 212-2001《煤的工业分析方法》 .锅炉固体未完 全燃烧的热损失q4值应按锅炉厂提供的数据进行计算,在锅炉厂 未提供数据时,可采用附录二表 2-4 的推荐值.锅炉各部分排放 的灰渣量应按锅炉厂提供的灰渣分配比例进行计算,在未提供数 据时,采用附录二表 2-5 的推荐值.电除尘器的效率应采用制造 厂提供的数据,在未提供数据时,除尘效率取 100%.炉渣和飞灰 的含碳量根据该月中每次样本检测值取算术平均值,且每月的检 测次数不低于1次. 飞灰和炉渣样本的检测需遵循 《DL/T 567.6-95 飞灰和炉渣可燃物测定方法》的要求.如果上述方法中某些量无 法获得,燃煤碳氧化率可采用附录二表 2-1 的推荐值. 燃油和燃气的碳氧化率采用附录二表 2-1 的推荐值. 8? ? ? 对于生物质混合燃料发电机组以及垃圾焚烧发电机组中化石 燃料的碳氧化率,应参考上述碳氧化率的测量和计算方法.
(二)脱硫过程排放 对于燃煤机组,应考虑脱硫过程的二氧化碳排放,通过碳酸 盐的消耗量*排放因子得出.按公式(7)计算 9? k k k E CAL EF = * ∑ 脱硫 7) 式中, E脱硫 ― 脱硫过程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吨) CALk ― 第k种脱硫剂中碳酸盐消耗量(吨) EFk ― 第k种脱硫剂中碳酸盐的排放因子(吨二氧化 碳/吨) k ― 脱硫剂类型 1.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