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8-07-18 |
二、《 关于提名刘正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012年5月4日,公司监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孟凯先生的《 书面提名》 :提名刘正新先生为公 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公司监事会审核后确认:提名人具备提名监事资格,上述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 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 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单一股东提名 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监事候选人符合《 公司法》 、《 公司章程》 规定的监事人员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不存在《 公 司法》 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根据《 公司章程》 规定,监事会同意将上述被提名人作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12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二年五月八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刘正新先生,1962年4月生,湖北鄂州人,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湖北省经 济管理干部学院商业经济管理专业,经济师.刘正新先生于2006年加入公司,先后任公司三里 河店董事、西单店董事、定慧寺店董事,刘正新先生现任公司党总支书记、工会主席、总经理办 公室主任. 刘正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湘鄂情 公告编号:2012-025 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十六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12年 5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5月4日以专人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 事8名,实到8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 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逐项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 关于朱珍明先生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 同意票8票,反对票0 票, 弃权票0 票) . 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5月4日收到朱珍明先生递来的辞呈:朱珍明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 辞去兼任的财务负责人职务. 朱珍明先生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后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朱珍明先生在兼任财务负责人期间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詹毓倩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票8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 鉴于朱珍明先生辞去兼任的财务负责人职务,公司董事会聘请公司副总经理詹毓倩女士 兼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
三、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同意票8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 特此公告. 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五月八日 附:詹毓倩女士简历 詹毓倩女士,1966年5月生,经济学学士,澳门科技大学MBA,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中国 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职东风汽车公司下属企业、中国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科建 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职位.2004年10月至2008年1月,任上海创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财务总 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