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wl西瓜xym | 2018-07-21 |
8000 多元的电 脑促销价卖
5300 元, 这个价格 不可能买到新机器.张先生说,当时营业员并没有告诉他这台电脑不是新的."要知道是别人用过的机器,我当时肯定不会买的",张先生对于经销商的解释十分气愤.但消保委工作人员说,经销商认为,旧机器促销已经是业内的一条 惯例了, 并不需要对消费者额外 告知或提醒. 记者随 后走访了苏宁、国美等岛城几家家电卖场,发现确实有样机或者老款家电低价 促销,而销售人员会事先告知消费者这一情况,或张贴"样机处理"字样,但对于样机或者旧家电此前是否经过维修或 者受损,各商家并没有提供相关证明.某家店卖场维修专家李先生透露,现在家店促销市场需要品牌经销商给予价格支 持,而品牌经销商为了节省成本,也会出现将个别旧机器或 者有维修历史的家电在促销商 品中销售. 消协: 以次充好将加倍赔偿 消保委工作人员要求, 经销 商自行举证当年销售的不是新 电脑, 而是旧机器. 但是经销商 提供不出相关的证明. 因此消保 委工作人员表示这属于消费欺 诈行为, 经销商如果销售的是旧 机器或者样品机, 应当以明示的 方式告知消费者,不能以次充好, 蒙骗消费者. 经过消保委的 调解, 经销商最终退还了消费者 购机的5300元, 并按照现市场价 支付了消费者张先生3700 元的 赔偿, 张先生表示满意. 对此工商部门认为, 《中华 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九条规定, 经营者提供商 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 应当 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 受到的损失. 同时消费者还可以 增加赔偿金额, 增加赔偿的金额 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 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