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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选址可行性分析 (1)与规划选址要求的相符性分析 项目于
2007 年建成,当地至今未编制相关规划. 项目所在区域不在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 的区域范围之内. (2)与城市发展规划相符性分析 根据《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萍发[2010]12 号)文件精神,我市重点任务之一: 发展县域特色主导产业和骨干龙 头企业.制定县域产业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地发展县域特色优势工业,大力发展县域特 色产业.加快推进产业板块化,做大做强安源的新材料和机械制造,上栗的烟花爆竹和 建材,芦溪的电瓷和光伏,湘东的工业陶瓷和煤化工,莲花的特种材料和矿产业,开发 区的新材料和机械及汽车制造等特色产业. 项目位于芦溪县内,属于电瓷生产企业,符合我市大力支持发展芦溪电瓷和光伏产 业的文件精神,因此,符合我市的城市发展相关规划.
八、厂区总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项目主要功能区分为生产区和行政服务区,两者分隔开,行政服务区位于厂址东面 靠近园区道路一侧,生产区平面布置按照功能分区进行了合理布局. 生产区位于厂区西面,自南向北依次为 2#车间和待新建 1#车间,各车间由西向东 依次为成型区、微波干燥区、烘干区、烧成区、成品区. 该布置方案工艺流程合理,功能分区明确,交通顺畅,且有利于厂区内部运输安排 和管线敷设,评价认为项目总平面布置合理.
九、劳动定员和生产组织 项目运营后,项目劳动定员约为
283 人,其中生产工人
250 人,技术人员
20 人,
7 管理人员
13 人.员工均为附近村民,均不在厂区食宿.技改前后员工人数保持不变.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一)与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 根据现场勘查,现实际建设有 36m3 梭式窑
4 座,18m3 梭式窑
4 座,61m 隧道窑
1 座,90m 辊道窑
1 座,并建设有全自动微波生产线、成型机、烘干生产线等. 江西博鑫精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该公司于
2007 年投资
800 万元在 芦溪县工业园建设了 新建年产 5.8 万立方米特种陶瓷生产线项目 ,该项目于
2007 年12 月29 日通过了芦溪县环保局审批, 并于
2009 年3月3日通过了芦溪县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该项目设计年产蜂窝陶瓷 0.8 万m3 ,泡沫陶瓷
5 万m3 . 项目原有污染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球磨粉尘、筛分粉尘、切割粉尘、窑炉烟 气、微波干燥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噪声及固体废弃物,根据其实际产量,其污染物排放情 况如下: (1)废水污染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榨泥废水. 本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 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后通过新华小河排入袁河.榨泥废水经过 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2)大气污染 烟气引至烘干房余热利用后通过 15m 排气筒外排. 达到 《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5464-2010)及修改单(修改单为环保部
2014 年12 月12 日第
83 号文公告)中标 准限值要求,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球磨、筛分、切割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分别经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 排放. 微波干燥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引入 1#-2#窑炉排气筒排放,建设单位在废气排放口前 段建设了废气焚烧炉,经过处理后的非甲烷总烃一起并入 1#-2#窑炉排气筒排放.烘干 工段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引入 3#-4#窑炉排气筒排放,建设单位在废气排放口前段活性炭 吸附装置,经过处理后的非甲烷总烃一起并入 3#-4#窑炉排气筒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