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 2018-08-03 |
15 日内送至 分包实验室开展监督检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监督检验费用. 产品监督检验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 9.4 监督人日 获证后监督的人?日一般为
2 人?日/次?生产企业.每增加一个生产企业或厂址 多增加
2 人?日,每增加一个认证规则多增加
1 人?日,如果申请单元数以及单元内 规格型号较多,可增加 0.5~1 人?日. 9.5 监督频次 获证产品从证书批准之日起,即可安排证后监督.证后监督每
12 个月不少于 一次.监督时间优先安排在有生产时进行. 工程中心可根据生产企业的产品特性及生产周期等原因适当延长监督周期, 一般不超过
6 个月. 若发生下述情况之一可增加监督频次: (1)获证产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用户对产品有投诉并经查实;
(2)工程中心有理由对获证产品与认证要求的符合性提出质疑时. 增加监督频次不预先通知,方式为监督检查和/或监督检验. 自愿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建筑耐火构 (配) 件产品 NCFE-V449-01:
2018 7 9.6 监督结果的评价 工程中心经评价做出监督结论,并将监督结论通知认证委托人.监督结论分 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凡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监督结论为不通过: (1)获证后监督检查不通过或不合格项整改时间超过
1 个月;
(2)监督抽样检验不合格. 监督结论为通过的,工程中心保持其证书;
监督结论为不通过的,工程中心 按规定暂停或撤销其证书.
10 认证证书的保持、变更、扩大、暂停、撤销和注销 10.1 认证证书的保持 认证证书的有效期为
5 年.有效期内,证书的有效性依靠工程中心的证后监 督获得保持. 认证证书有效期届满有保持证书需求的,认证委托人应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
90 天内提出委托.证书有效期内最后一次监督结果通过的,工程中心直接换发新 证书,有效期
5 年.证书有效期届满注销后,则按新申请处理. 10.2 认证证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