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此身滑稽 2018-08-09

在洛阳选 取部分县(市、区)完成污水与污泥、废气与废渣协同治理试点 工作;

至少完成

1 个绿色矿山示范区建设,妥善处置在矿产资源 开采利用以及选矿、冶炼过程中产生的矿渣.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与综合利用 1. 排查固废堆存场所,加强规范化整治和监管

2018 年起,以三门峡、洛阳、焦作、平顶山等地为重点, 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尾矿、 煤矸石、 工业副产石膏、 粉煤灰、 赤泥、 冶炼渣、电石渣、铬渣、砷渣以及脱硫、脱硝、除尘产生固体废 物的堆存场所排查工作,2018 年6月底前完成排查工作.完成 排查后,明确责任主体,对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有环境风险 的堆存场,责任主体应于

2018 年年底前完成防扬散、防流失、 防渗漏等综合整治方案制定工作,2019 年年底前完成相应综合 整治任务,并通过验收;

对责任主体灭失的,由县级政府负责组 ―

4 ― 织实施. (省环保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安 全监管局参与,各级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级政府落实,不 再列出) 2. 开展大宗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以三门峡、焦作、洛阳等地为重点,2018 年起,推进全省 粉煤灰、煤矸石、脱硫石膏、冶炼废渣、尾矿等大宗固体废物资 源化利用工作.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以电力、有色金属冶炼、 化工等行业为重点, 鼓励相关专业园区及企业建设大宗固体废物 资源化利用设施.引导水泥、建材等行业介入大宗固体废物资源 化利用工作,拓宽利用途径,提高资源化利用率.2018 年启动 全省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试点工作,2020 年10 月底前, 建成一批示范工程,提升粉煤灰、煤矸石、冶炼废渣等大宗工业 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 (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 委、环保厅、安全监管局参与) 3. 建设尾矿(共伴生矿)综合利用示范工程 以焦作、濮阳、灵宝等地的资源枯竭矿区为重点,2018 年起, 选择一批尾矿 (共伴生矿) 作为试点, 在科学论证其合理性、 安全性、可行性基础上,积极推进对应尾矿回填、综合利用示范 工作,

2018 年年底前完成试点选取和方案制定,2020 年10 月 底前,完成尾矿(共伴生矿)回填、综合利用示范工程,责任主 体实施单位要配备相应的尾矿充填、回填、回注设施和装备,完 善相关安全环保措施;

责任主体灭失的,由所在地县级政府负责 ―

5 ― 实施. (省安全监管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环保厅、工业和信 息化委、财政厅参与) 4. 开展多种废弃物协同治理试点工作 各地结合实际, 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为重点, 推进餐厨垃圾、 城市污泥、 医疗垃圾、 农林废弃物等各类低值废弃物的协同处置. 开展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 燃煤机组耦合生物质发电等示范 点.在洛阳市开展污水与污泥、废气与废渣协同治理试点工作.

2018 年年底前,制定协同处置试点相关政策.2020 年10 月底前 完成试点工程建设,并通过验收. (省环保厅牵头,省发展改革 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参与)

(二)严格监管,提高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能力 1. 建立健全全省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信息库

2018 年起,开展全省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排查工作,全 面摸清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种类、数量、流向、处理处置方式及 其能力等信息,建立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清单,实施清单化 管理,并进行动态更新.排查工作由县、市、省三级自下而上开 展,县域排查情况及清单经汇总后逐级上报省级主管部门,每季 度上报一次.2018 年6月底前完成排查和清单汇总工作.依据 全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构建省、市、县权属分明的全省危 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信息库. (省环保厅负责) 2. 全面提升危险废物监管水平 严格危险废物跨省境转移的环境监管, 建立危险废物跨省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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